来源:新浪育儿 2009-05-31 14:02:31
2000年5月19日11:11中国健康电子商务网络
在家庭中,夫妻吵架是常见的。但在人们的印象中,吵架是一种有伤感情的攻击行为。
夫妻“大吵三六九,小吵天天有,当然不是好夫妻。但从不吵架的夫妻就是恩爱夫妻吗?回答是:不!家庭生活是现实生活的一部分,充满了矛盾和困难,而且很多矛盾和困难不以我们的意志为转移,很难克服和解决。夫妻之间的成长经历、生活习惯、家庭背景、文化水平的差距和社会经济地位的不平等,对女子教育态度的不一致,对双方父母的照顾不平衡,性生活不协调,价值取向的不一致都可能成为夫妻矛盾的导火索和触发点。
家庭矛盾是无法回避的。既然有矛盾就会有斗争。夫妻相爱一生的经历也是“战斗”一生的过程。争吵作为一种“战斗”方式,有时也是一种必要的而且是行之有效的选择。因此不要将吵架视为洪水猛兽,吵架是我们家庭生活中的一部分,正像天睛久了下一阵雨一样的自然。夫妻之间应该凡事互相商量,多作自我批语,增进相到理解,加强情感沟通。但生活中应该的事情太多了,夫妻关系不可能总是这样一种境界。人的本质方面有很多劣根性,夫妻之间有时也是“欺软怕硬”。如丈夫通宵打牌,经常酗酒,妻子爱抚和规劝常常无效,这时吵架就成了一种必然的选择。妻子迷恋歌厅、舞厅,追求享乐等等,丈夫规劝不听,吵架就成为必然的结局。由于吵架具有爆发、激烈的特点并带有“火药味”,对对方的影响和震动也就更大,对对方的行为也就能产生更好的约束效果,同时使自身愤怒和压抑的情绪得到发泄,一方感受到另一方的愤怒和压抑往往会增强自身的责任感。婚姻中仅仅有爱情是不够的,责任感对婚姻的幸福是必不可少的,吵架在特定的情况下也是一种传递和增强责任感的方式。当然,吵架也要有一定的“游戏规则”,要适可而止,只可打“常规战争”。
第一.“君子动口不动手”,不要发生武斗;
第二.不要揭对方的老底和“疮疤”;
第三.不要在公共场所吵架,不要在双方单位导面前告状;
第四.不要寻求外援,双方父母亲和史弟姐妹及子女不要参战;
第五.及时结束“战斗”,见好就收,不要搞成马拉松式的斗争;
第六.相互妥协,不让“战争”升级,放下架子,撕下面子,如果自己错了,向对方真诚地道歉;
第七,吵架的同时夹杂“糖衣炮弹”发挥情感优势,往往事半功倍。吵架之后由于夫妻情感得到了宣泄,吵过之后有时会更加亲密,正如“雨过天睛”一样。当我们的家庭空气太沉闷时,不妨让它下一场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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