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来自网络 2009-06-21 19:26:44
记者昨日从成都市计生委获悉,自9月1日起,该市将首次实行妻子晚育丈夫可休15天“产假”的规定,其间丈夫的工资奖金照发。那么申城的丈夫是否也能享受这样的待遇,昨日上海市计生委、总工会在接受本报采访时强调,符合一定条件的申城丈夫也可享受3天“产假”。
丈夫可休“带薪产假”照顾妻子宝宝
市计生委有关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国家对丈夫休“产假”还没有统一的规定,但主要由地方自行确定。根据《上海市计划生育条例》,妻子如果24周岁以上生育,丈夫是第一次结婚或者此前从未生育过孩子的再婚者,丈夫就可以休3天“产假”。
然而,记者昨日走访几家医院的产科病房,却发现很少有丈夫享受到“产假”。病房里守在妻子身边的丈夫并不多见,一位30岁初为人母的杨女士对记者说,丈夫根本没有休到假,每请一天单位还要扣100元的工资。
记者还了解到,某些丈夫只能忍痛不惜扣工资休假照顾妻子,有的年终奖也将因此大打折扣。为了不影响薪水或升迁,更多人不敢给自己放假。刚做妈妈的妻子们无不赞成“男人休带薪产假”的方式,她们认为,丈夫的“产假”最好是7天,如果不能实现,3天也满足了。
医学专家认为,丈夫休“产假”不仅可以照料好妻子,而且有利于新生儿智力发育,因为父亲的语言、气息都会给新生儿一种信息,对宝宝的感知觉发育和日后形成坚强的性格都有好处。他们还建议能否让更多的丈夫休到“产假”,且延长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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