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来自网络 2009-07-05 22:02:54
生活自治自理能力是指儿童从依赖到独立的过程,即儿童从仰赖成人的帮助,到学习认知照顾自己的衣、食、住、行等历程。对孩子来说,是踏出家庭保护网的第一步。
幼儿生活自理能力的形成,有助于培养幼儿的责任感、自信心以及自己处理问题的能力,对幼儿今后的生活也会产生深远的影响。但现在的大部分孩子都是独生子,他们自幼受宠,依赖性强,独立意识差,以至于不能很好地适应新的环境。所以,培养孩子的自理能力尤其重要。那如何培养孩子的自理呢?结合近几年的工作经验,我谈谈自己的几点看法。
一、增强幼儿的生活自理意识
家长缺乏培养孩子自理能力的意识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心疼孩子,不愿意让孩子“受苦”,怕孩子不小心磕着碰着。另一方面是家长的怕麻烦,有些家长对我说:有教孩子做事情的那些时间,自己也就替他做好了。家长无条件的包办代替,使幼儿形成一种错误认识:自己不愿意干的事情,父母会帮着干(要喝水了,父母会端水来;要起床了,父母会给穿衣服……)。由于家长的溺爱,幼儿自我服务能力很差,这也给老师培养幼儿自理能力工作的开展带来一定的难度。根据这一现象,我班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如:我结合品德、常识教学,利用故事、儿歌等来培养他们的自我服务意识,然后指导他们洗手、洗手帕;利用晨间活动及游戏活动,教幼儿自己穿、脱衣服等,让幼儿懂得“自己的事情自己做”。此外,在区域活动中,我们利用衣架,让幼儿亲手练习扣纽扣、拉拉链,并知道这些事情自己能做。对于取得进步的幼儿,老师采取肯定的态度,在全班幼儿面前表扬,使他们及时看到自己的成绩,进一步激发每位幼儿提高自理能力的强烈愿望。
二、家园配合是培养幼儿自理能力的最佳途径
有些幼儿在幼儿园表现出很强的自理能力,可在家里却连最简单的自我服务的劳动也不愿意干,如:“妈妈!我要出去玩,帮我穿鞋子。”“爸爸,我肚子饿了想吃饭,你喂我!”“外婆,我找不到玩具,你帮我拿。”等等,孩子老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凡事都要大人代劳,这种完全忽略孩子自理能力的教养方式,既害了孩子,也害了父母自己。这就需要在培养幼儿自理能力的过程中,家园同心,对幼儿进行一致性教育。
1.老师要向家长宣传科学育儿方面的知识,转变家长的错误观念,让家长懂得在家里不要剥夺幼儿自己动手的权利。转变例如:当家长洗衣服时,孩子要来帮忙,家长不要怕孩子会弄潮身上穿的衣服或洗不干净衣服,或认为会给自己添麻烦而不让孩子动手,甚至还训斥孩子。对此大人应放手让孩子做,不要认为孩子干不好或怕麻烦、图省事而不让孩子做,要鼓励孩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让幼儿能获得更多独自动手的权利。
2、幼儿园要与家长加强联系,达成一致目标,共同要求幼儿,及时肯定幼儿的进步,并逐步提出新的要求。幼儿自理能力的培养,家庭生活中具有很多方面,如果什么事都由家人包办代替,就必然影响幼儿园的教育效果,只有幼儿园、家庭密切配合,对幼儿要求一致,鼓励和引导帮助孩子建立自信心,提高孩子的生活自理能力,才能达到理想的教育效果。
三、自理能力是幼儿独立性发展的前提
虽然我们都知道教育幼儿“能做的事情自己做”,对培养幼儿独立生活能力和自信心有着特殊的意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成人怕累着孩子,怕孩子做不好,自己重新再做太麻烦,因而不让孩子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殊不知,劳动是一个人最基础的品德,不给予孩子锻炼的机会,就等于剥夺了孩子自理能力发展的机会,久而久之,孩子也就丧失了独立能力。
因此,具有较强独立意识的幼儿,有更多的机会探索周围世界,与环境相互作用,并在主动活动中获得知识和技能,发展思维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独立性是社会发展对幼儿提出的迫切任务,在未来竞争更加激烈的社会中,善于独立思考,勇于克服困难等品质,将是个体生存与发展所需要的重要个性特征。所以,自理能力是幼儿独立性发展的前提。
四、自理能力与幼儿的生活习惯密切相关
蒙台梭利说:“习惯于服务孩子,这不仅是一个为他们服务的举动,而且是一个危险的举动。因为它容易侵袭他们有益的自发的活动,我们没有去想一想,不动手做的孩子是不知道如何去做的。”幼儿只有在做的过程中,才能够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才能提高他的自理能力。
生活中良好习惯的培养是幼儿主动参与的过程。通过《纲要》也使我们更深一步地认识到,幼儿是一个主动发展的个体,要使幼儿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幼儿的积极主动是难以实现的。
总之,“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幼儿生活自理能力的培养不是一两次教育就能奏效的,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孩子还小,只要他自己能做,就要给他创造锻炼的机会,在此基础上,施以言传身教,辅以耐心细致,结合家园同心,只有这样,培养幼儿较强的生活自理能力才能成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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