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2009-10-31 00:15:14
点评:
对这份“史上最牛合同”,有人钦佩该大学生的执著,但更多人质疑她的狂妄自大。作为职场新人,一开始就表明态度是有必要的,但要讲究方式方法,要懂得语言艺术,不能凭自己对职场的想象认为“天下乌鸦一般黑”——某企业招聘经理就很委屈地对媒体说:如果我们录用了她并同意了她的要求,不就证明公司存在她所想象的问题吗?另一位人力资源总监说得更在理:作为应聘者,她的心态出了问题。不论是新人求职还是高级职业经理人择业,首先应该考虑的都是我能给企业带来什么价值,其次再考虑我的付出与获得是否成正比。“加班和陪酒”也许在很多公司都会存在,所以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而一个过分计较个人得失,从未把企业利益放在个人利益之上考虑问题的员工,不是很令人讨厌吗?更令人好奇的是,如果将来有一天这个女大学生做了老板,面对员工的同样要求,她会作何感想?
其实职场维权没有错,但该女大学生坚持原则的方法有些幼稚,且有作秀的嫌疑。人无完人,又怎能要求一个企业完美无瑕呢?我们鼓励职场人勇于维权,但不鼓励大家只盯着个人利益——只有我为人人,才能人人为我。
案例三
别患上公主病和王子病
说到维权,某外企人力资源经理就气不打一处来,因为这一批新人得“公主病、王子病”(即总把自己想象为公主和王子,自认应该受到高规格的待遇)的真不少:女生A,经理秘书,仗着和总裁有点亲戚关系,总想搞搞特权,有一次甚至对经理说“你去复印嘛,复印机有辐射,对我皮肤不好!”而看总裁面子不好发作的经理大人就真的自己去复印资料了,免得该女生说自己的健康权被侵犯了。女生B,掌握着同事奋斗了好久才完工的合同,在客户来公司签约的关键性的那一天却突然没来上班,手机也不开,第二天才说自己用短信跟领导请假了,但领导根本就没收到,该女生一翻白眼:反正我请假了,你不能侵犯我的休息权!男生C,对所有的节日都不放过,无论是不是国家法定假日,当被告知情人节、万圣节、圣诞节这种洋节没有假期时,他反问“外企都不重视员工放假的权利啊?”然后就开始以生病为由请假,后来他把和女友外出旅游的照片秀在个人博客里,同事一看照片上的日期,就知道他根本不是生病,而是在大家忙得一塌糊涂的时候,独自潇洒去了。
点评:
我们把没有法律意识的人叫做“法盲”,但显然80后、90后们不在此列,他们甚至反其道而行之,时时刻刻把法律武器挂在嘴边,煞有介事地把很多不符合职场基本规范和自家公司制度的行为归结为“维权”。但职场是现实的也是残酷的,在家当惯了公主和王子的人,到了职场最好还是谦虚谨慎些,莫因口口声声说维权而被耻笑。
另外,有一个判断你是否被侵权的重要条件:看某些行为的发生是否针对你自己?比如加班,是同部门所有人还是你形单影只?如果是前者,只要不是习惯性行为,那么可能是公司遇到突发状况,需要大家同心协力攻克难关;如果是后者,那么可能是你工作效率低,无法在八小时之内完成工作。比如降薪,是金融风暴来了之后的公司整体行为还是你个人能力不足导致的直接结果?我们都遇到过一些“牛人”,他们从不加班,年假绝不放过,降薪裁员也轮不到他们,那是因为他们有真本事,有“牛”的资本。这样的人很少会被侵权,公司笼络他们还来不及呢——想成为这样的人?苦练内功吧!
“合理”是维权的基础
今天的三个故事里,我们不但看到了制度不合理的企业,也看到了维权过度的打工者。
对于个人维权,我的观点是——远离无赖就是远离风险。很多朋友进入公司之后发现自己权益不保时,最好找机会尽快撤退以减小损失。虽然也帮几个朋友打赢过维权的官司,但不争的事实是个人维权要投入的时间和精力比较多,这可能也是很多人宁愿吃哑巴亏的一个原因。
后两个故事告诉我们维权正向着“过度”的方向发展。生活像面镜子,我们冲它笑的时候,它也冲我们笑,反之亦然。如果在未开始职业之旅时就紧抱着“阴谋论”,认为世界上到处是黑暗,凡招聘我们的公司都存心坑害我们、损害我们的利益,那么结果只能是造就失业者,公司损失的不过是一个还没开始付出努力就讨价还价的员工而已。请永远相信遵纪守法的企业是大多数,如此,社会才会呈现蓬勃生机。
维权很有必要,但维权有度更有必要。对职场新人来说,不断提高自己,让自己成长、成熟是当务之急。实力是说话的本钱,有实力才有权益可谈。打工者自己有实力,给企业做出不菲的贡献,让自己无可替代才是保证劳动权益的基础,通俗地说就是:真有能力,企业不敢欺负我们,因为老板也怕失去有能力的骨干员工。
“诚者隆至后世,诈者当身即灭”。随着社会的发展、劳动者法律意识的增强,必然的趋势就是淘汰那些不守法的企业,让正规守法的企业越发壮大。于个人而言,“合理”是维权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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