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提出力争在2012年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到2020年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意见同时提出,对条件尚不成熟的农村地区,要暂缓实施中小学布局调整,自然环境不利的地区小学低年级原则上暂不撤并,撤并学校必须充分听取群众意见。
农村中小学网点的撤并,与农民子女受教育权利的保障有很大关系,一直很受关注,也引起了不少争议。依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我国小学的数量从1978年开始到2008年,以年均3.76%的速度减少,在这期间,1990年以后减少的速度是5.06%,说明减少的速度呈递增趋势。普通中学在1978年至2008年间也在减少,年均速度是2.6%,但1990年以后减少的速度下降,年均速度是1%,速度呈递减趋势。在减少的学校中,主要是农村小学。
从有关学者在一些地方的调查看,中小学的撤并的确成为最近一些年我国教育界的重要现象。在山东某县,除县城中学外,所有乡镇以下的中学几乎都撤销了。人口密度较小地区的行政村也已经不是村村有小学了。以往“希望工程”学校有一些也被废弃了。某地有一个村庄,当年有百十来个学生,上课时书声朗朗。到2008年剩了4个学生。去年这所学校也撤销了。北京周边的山里头,也有不少学校撤销了。
对这种趋势如何评价?这需要从两方面看。
一方面,农村中小学的撤并是大势所趋。我国过去10年左右的时间里,城市常住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每年增加一个百分点,农村人口也相应减少。预测在未来30年里,我国将继续保持这个趋势,农村常住人口每年将减少1100万至1300万不等。到2034年前后,我国农村将剩不到4亿人左右,且还大部分集中在乡镇核心区。从有关调查看,山区人口减少的速度更快。甚至国家给乡村投资越多,农民向城市转移的速度也越快。
随着人口大量转移,农村学龄儿童大量减少,一些偏僻山区的学生数量减少更快。在这种背景下,关闭一些小学校实在是迫不得已。关闭一些学校,将教育资源集中投放,也有利于提高教育质量。教育水平提高后,学生的精神面貌也会更好,有利于学生心理发育。
另一方面,如果不能从实际出发,一味在形式上追求集中办学,不注重教育质量的提高和农民负担减轻,也会有严重后果。只要在办学的安全标准、教学质量标准、校舍环境标准、后勤服务标准等不降低甚至有所提高的情况下,才可以考虑并校。还不能因为并校增加农民的教育支出。如果这些目标达不到,就不该贸然撤并学校。遗憾的是,有的地方仅仅从减少政府教育经费的目标出发,撤并了学校,把负担加到了农民头上。
从一些学者的调查看,有的地方撤并学校以后有很好的效果,他们有很多经验,而最核心的经验是在教育上舍得投入,真正把教育看做百年大计。建议教育部通过调查研究,在总结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制定一个详细的关于学校的设置、撤销与合并的工作规范,用以约束此项工作。仅仅提出原则性的指导意见不足以纠正目前的一些问题。社会各界也必须看到撤并学校的必要性,不可简单地认为此趋势是倒行逆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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