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王璟 2010-02-22 09:39:03
开学在即,记者从南京市教育部门获悉,2010年春季新学期教育收费标准将保持不变,其中,公办幼儿园收费将仍然维持原标准。
据了解,2010年南京将投入2.5亿元继续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和对困难家庭子女的政府助学。全市53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将免除杂费、课本费和借读费。同时,据市教育局财务处负责人介绍,南京的“助学券”制度将继续把六类家庭经济困难子女从幼儿园到高中就学纳入政府保障范围,具体包括:①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②农村低收入纯农户家庭子女;③特困职工家庭子女;④孤残学生;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警察子女;⑥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南京15年基础教育政府扶困助学“绿色通道”将更为畅通。
此外,在南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凡符合省市有关规定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无论就读公办还是民办学校,其杂费和课本费都将享受同步减免。今年,南京用于改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的专项经费将达到1700万元。
据介绍,新的一年,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宁就学将在“同城待遇、同班学习、同步发展”基础上,逐步推进“三个延伸”:即从义务教育向非义务教育延伸,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阶段在助学招生就业等方面逐步实现同城待遇;从关怀学生向关注家庭延伸,将通过办好一批“新市民学校”,改善民工子女家庭教育环境;从机会保障向文化融合延伸,通过主题教育、校园文化建设等,让他们成为这个城市的新市民、新主人。
据了解,南京市各学校将按要求在校内醒目处和收费部门长期公示《教育收费公示表》,学校收费部门也将长期公示《收费许可证》上登记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公示表中公布了市教育局和市物价局投诉电话,接受学生和家长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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