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制晚报 作者:温如军 2010-02-23 09:53:09
日前中央提出,要加快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探索“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模式。国家人口计生委专家委员会委员翟振武接受法晚记者采访时表示,未来10年左右,北京、上海、广州等一线城市有可能放宽户籍限制。
北京4年前已开始试点“以房管人”,实施24年的暂住证今年将退出历史舞台。专家建议,北京将产业布局向河北延伸,形成城市带,引导外来人口向这些区域流动。
■“以房管人”·揭秘
北京朝阳2006年率先在全市试点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日前提出,要加快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着力解决流动人口就业、居住、就医、子女就学等问题,探索“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模式,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
从2006年5月起,北京市朝阳区率先在全市推行“以房管人”试点,按照要求,房东要对租赁房屋的外来人口负责,既要监督其不违法,同时要负责其安全。
实施24年暂住证有望退出
翟振武在接受法晚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次中央提出的“三管齐下”的流动人口管理思路,是一个新模式。
经过24年的历史沿革,北京暂住证有望在2010年退出历史舞台。除北京外,广东、浙江等省市,也开始废止暂住证,实行更容易为人接受的居住证。
翟振武认为:“‘以证管人’是以前的老办法,以前公安机关在过五一、十一时上大街查暂住证,没有暂住证的可能送回去。现在即便没有暂住证,公安机关也不能这样做了,要依法行政,人人都有迁移权。”
■专家介绍——翟振武
国家人口计生委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院长
他是国家人口发展战略课题中“20世纪90年代中国生育水平研究”子课题负责人,直接为国家人口战略的重大决策提供学术支持
北京流动人口管理办法变迁
1986年1月1日北京市正式开始实施暂住证制度
1995年7月15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北京市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条例规定,如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未取得《暂住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办理营业执照等
2005年3月25日暂住证不再成为外地人在北京经商务工的“通行证”。但是,外地人在北京居住要办理暂住证的规定,并没有因此而废止
2009年12月2日相关负责人透露,目前已开始采集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的信息,取消暂住证启动推广居住证,已纳入2010年的立法调研项目
■名词释疑
“以证管人”通俗地说就是“公安局管户口”,身份证属地在哪儿,户口就在哪儿
“以房管人”是把户籍和房产挂钩,房子买在哪个区域,业主就划归哪个区域管理
“以业管人”是以工作属地管理为主,以工作单位来管人
“以房管人”·解读
“以房管人”非购房就能落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教授韦智敏接受法晚记者采访时表示,“以房管人”是把户籍和房产挂钩,房子买在哪个区域,业主就划归哪个区域管理。“以业管人”则是以工作属地管理为主,以工作单位来管人。这意味着,“以房管人”并非买房即可落户,而是通过买的房和租的房,对流动人口进行管理。
“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三者是相辅相成的关系,这三种管理方法都能够触及到流动人口,各有长短。没有就业,只是居住在北京,那么以“业”很难管人。
翟振武认为,必须三“管”齐下,并以“以房管人”为主的政策,才能对流动人口进行科学的管理。
“但总的来说,‘住’是必须解决的,可以没有‘证’,也可以暂时没有工作(业)。但肯定要有房子住,因此‘以房管人’应该是重点。”翟振武说。
相关推荐:
小升初试题、期中期末题、小学奥数题
尽在奥数网公众号
欢迎使用手机、平板等移动设备访问 ,幼儿教育我们一路陪伴同行!>>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