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教育报 作者:王海英 2011-05-05 10:33:04
2010年,国家颁布了一系列推动学前教育发展的政策文件和行动方案,从《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到《国务院关于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国十条”),再到当下在各地紧锣密鼓制定与实施的学前三年行动计划。可以说,学前教育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政策环境。然而,在学前教育面临良好发展前景的同时,占当下幼儿园大半壁江山的民办园又当如何定位,如何在新政策环境下寻找发展机遇?在新政策背景下——
民办幼儿园的发展方向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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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民办园发展的政策环境
在《教育规划纲要》中,我国政府提出了发展学前教育的三大任务。在“国十条”中,又提出了学前教育的新的办学体制,即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对如何实现三大任务作了具体规划与设计。其中,涉及民办园的政策为:“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特别是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民办幼儿园在审批登记、分类定级、评估指导、教师培训、职称评定、资格认定、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具有同等地位。”
“国十条”颁布后,一些地方政府在政策文本中不断地宣称要使公办园的比例占50%乃至更高的比重,使新建、改建、扩建的幼儿园、农村乡镇中心园都转变成公办园,这种政策使今后10年幼儿园的增量部分主要被公办园占有。以北京为例,北京市提出未来10年政府要增加15亿元投入兴建300所幼儿园,其中小区配套幼儿园90%属公办。而民办幼儿园扩大规模,增量部分主要是小区配套园,如果90%公办,那就只有剩下的10%归民办。总体来说,民办幼儿园发展的机会和空间会有所减少。
事实上,“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的设计,既强调了政府的责任,又给民办教育以适宜的发展机遇和发展空间。把幼儿园完全公办化,既不符合民众对学前教育多样化的需求,也可能会造成新的体制性弊端。地方政府在加大政府投入力度的同时,也可从规范、扶持现有民办园的角度来着手进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使民办园的办学优势、服务优势得以延续,使绝大多数民办园能通过政府的政策扶持和引导,变得质优价廉,从而为百姓提供普惠性服务,实现学前教育的社会公益性价值。
在我国幼儿园发展史上,民办园基本上是依托市场生存的,市场竞争、市场开放度是民办园得以存在的前提。当下所倡导的“政府主导”,并不意味着学前教育的再次国有化,更不意味着消灭民办园。民间资本和民间力量的参与,对缓解“入园难”、提供多元化学前教育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从“国十条”为民办园预留的政策空间可以看出,民办园的发展方向是两极性的:一极是面向市场公平竞争,提供质优价优的学前教育,满足部分家长对优质教育的追求;一极是通过政策扶持使其变得普惠,满足老百姓对有质量的、收费合理的学前教育的需求。
高档民办园:面向市场生存
任何社会都存在着收入水平、入园取向、价值追求大异其趣的社会阶层,参差多态才是社会应有的状态。从古至今、从西方到东方,社会生活中都存在着为特殊人士提供特殊服务的幼儿园。从目前高档民办园的消费群体来看,有这样几个鲜明的特点:以高收入群体为主,追求时尚、新锐,部分为外籍人士等。根据我们在南京市的调研经验,在选择高档民办园的家长群体中,不乏那种“暴发户”心理的家长,在他们眼里,孩子进高收费的幼儿园是身份的象征,至于幼儿园实际上教了什么、孩子学了什么他们并不真正地关心,或者说他们根本也无力关心。
与一般民办园不同,高档民办园通常设置在高档小区内部,有着专属的服务对象,有时根本无需到社区外去寻找生源。而且,在许多城市的建筑规划中,高档楼盘通常是相对分散的,这也给高档民办
园之间的竞争提供了潜在的有利条件。幼儿园自身只要做好市场定位和理性宣传,总能吸引小区内的家长纷至沓来。而在那些高档民办园相对集中的片区,市场规则就会发挥作用,优质的服务、个性化的课程、高规格的环境配备、高素质的教师队伍,通常成为竞争获胜必不可少的筹码。与政府主导下的普惠原则不同,市场原则强调的是公开竞争、适者生存。
因此,对于地方政府而言,政府的首要职能是保底与普惠,建立起惠及大众的公共服务体系。至于高档民办园,则可采取引导与规范的管理办法,即通过“引导”,使其提供的教育教学符合儿童身心发展规律,使其市场操作与市场竞争的手段符合伦理市场的秩序;通过“规范”,使其收费和竞争透明化、公开化,各园公平、理性地参与市场竞争,形成市场调控下理性的秩序。至于其他方面,则可完全交给市场,以市场的金规则来自主调节。
退一步而言,在我国当下的社会生活中,高档民办园也有其存在的社会根基和现实土壤,有其指向性明确的服务群体与消费群体。民办园办学者最需要做的是把握市场规律、消费心理和儿童身心发展顺序,以敏锐的前瞻性的眼光及时开发紧贴各种需求的项目和课程,从而迅速发展自己,并提供高质量、有品位的学前教育。
高档民办园:面向市场生存
任何社会都存在着收入水平、入园取向、价值追求大异其趣的社会阶层,参差多态才是社会应有的状态。从古至今、从西方到东方,社会生活中都存在着为特殊人士提供特殊服务的幼儿园。从目前高档民办园的消费群体来看,有这样几个鲜明的特点:以高收入群体为主,追求时尚、新锐,部分为外籍人士等。根据我们在南京市的调研经验,在选择高档民办园的家长群体中,不乏那种“暴发户”心理的家长,在他们眼里,孩子进高收费的幼儿园是身份的象征,至于幼儿园实际上教了什么、孩子学了什么他们并不真正地关心,或者说他们根本也无力关心。
与一般民办园不同,高档民办园通常设置在高档小区内部,有着专属的服务对象,有时根本无需到社区外去寻找生源。而且,在许多城市的建筑规划中,高档楼盘通常是相对分散的,这也给高档民办
园之间的竞争提供了潜在的有利条件。幼儿园自身只要做好市场定位和理性宣传,总能吸引小区内的家长纷至沓来。而在那些高档民办园相对集中的片区,市场规则就会发挥作用,优质的服务、个性化的课程、高规格的环境配备、高素质的教师队伍,通常成为竞争获胜必不可少的筹码。与政府主导下的普惠原则不同,市场原则强调的是公开竞争、适者生存。
因此,对于地方政府而言,政府的首要职能是保底与普惠,建立起惠及大众的公共服务体系。至于高档民办园,则可采取引导与规范的管理办法,即通过“引导”,使其提供的教育教学符合儿童身心发展规律,使其市场操作与市场竞争的手段符合伦理市场的秩序;通过“规范”,使其收费和竞争透明化、公开化,各园公平、理性地参与市场竞争,形成市场调控下理性的秩序。至于其他方面,则可完全交给市场,以市场的金规则来自主调节。
退一步而言,在我国当下的社会生活中,高档民办园也有其存在的社会根基和现实土壤,有其指向性明确的服务群体与消费群体。民办园办学者最需要做的是把握市场规律、消费心理和儿童身心发展顺序,以敏锐的前瞻性的眼光及时开发紧贴各种需求的项目和课程,从而迅速发展自己,并提供高质量、有品位的学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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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园已占学前教育的“半壁江山”
据统计,2009年,我国幼儿园总数为138209所,其中教育部门办园26958所(19.5%),集体办园17542所(12.7%),民办园89304所(64.6%)。2009年,全国幼儿在园总数为26578141人,其中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为11341694人,占43%,教育部门办园的幼儿在园总数为11988076人,占45%。
在如此庞大的民办园中,可以笼统地按收费标准分为四类:第一类是收费高的民办园。在这类收费高的民办园中,一部分是质优价高的“双高性”幼儿园,一部分是价高质低、以次充好的幼儿园,但无论哪种,在民办园总量中都只是少数派;第二类是收费与公办园相当的民办园。这类幼儿园收费不低,也基本遵循儿童身心发展规律进行办园,是普通百姓在入不了公办园时的首要选择。然而,整体而言,这类幼儿园在民办园总体中也属于少数派;第三类是质量基本合格、价格相对低廉的幼儿园,这在民办园总体中是多数派,且这类幼儿园能满足社区百姓送子女入园的基本需求;第四类是质低价低的“双低”性幼儿园,多分布在公办园严重不足、到达不了的地区,如城乡接合部、外来人口集中地区和老城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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