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整理 2011-05-16 15:48:12
各位家长:
您好!2010—2011学年度海淀区小学六年级区级三好学生评选工作即将开始,以下内容供您了解。
一、评选范围
符合评选条件的小学六年级学生(含借读学生),均可参评区级三好学生。
二、评选条件
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情感。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积极参加综合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表现突出。品德行为表现获得同学、教师、家长和社区好评。学习兴趣广泛,初步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善于提问,乐于探索,学科第一学期总评成绩优良。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生活习惯。身心健康,开朗乐群、不怕困难。体育课成绩优良并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良等级。残疾学生(须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证)能努力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
三、评选程序
(1)学校成立“三好学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2)各班1月21日组织评选:请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进行自荐,自荐的同学准备两三分钟的述职材料。(请提前做好准备)
(3)由班主任按照评选条件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
(4)在班主任的组织下,自荐学生当场述职,全班学生对候选人投票,当场唱票、公布投票结果。
备注:按票数排队,每班六个名额;各班投票情况上报学校“三好学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各班按票数排队出现并列后占用后一名次的名额,如出现并列第六名将发选票再次选拔。最终将投票情况上报学校“三好学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5)学校“三好学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征求班主任及学科教师的意见。
(6)学校“三好学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学生和教师的意见进行研究讨论,最终确定推荐人选,并在校务会上通报。
(7)评选结果在校内公示三天(2月23日——2月25日)。
(8)3月份为区教委审批备案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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