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原创 2012-10-29 15:42:09
有些家长因对特教资源存有刻板印象,而不愿依孩子的需要将孩子安置在孩子所需的环境中,造成孩子其实是依父母的期待被安置。在此建议家长可在孩 子入学前半年,多打听、多访视,甚至与老师约谈、实际了解这些班级的教学状况,再决定就读的学校,会比较有助于鉴辅会的委员了解家长的想法,而让孩子在最 合适的环境安置。
有些与入学相关的法律常识,家长也需知道。强迫入学条例规定,当幼儿达入学年龄时就必须强迫入学,否则将于开学后开始罚款至幼儿入学为止;国民教育 法也规定足6足岁就必须入小学,即以幼儿的出生日计算至当年9月1日足6岁者,幼儿的入学受到法律保障,并非家长自己决定。自台湾89年起,高雄县也正式 规定缓读须由教育局鉴辅会审核,通过后才可让幼儿缓读,若缓读不通过,则须依强迫入学条例规定幼儿于当年入学。特殊教育法保障孩子重读的需求,小学或中学 阶段都可重读两年。
若家长还是很想帮孩子办缓读,除依教育局规定填写申请表外,还需附缓读计划,清楚交待缓读的这一年为孩子设计哪些课程及学习目标,向鉴辅会提出 申请;若因孩子体弱多病,鉴辅会会考虑所有可能的安置方式,及参考医师的诊断证明及评估入小学对幼儿健康的影响。总之,入学相关事宜皆有鉴辅会把关。
学前教育的目的是为了把握人类大脑发展在六岁前是最快速的阶段,若家长真的很重视孩子的教育,可在六岁前努力经营,不需等到六岁之后以办缓读的 方式加强,否则不但不符合经济效益,也错过学习的黄金时期。孩子入小学之后,仍有很多弹性的空间调整安置方式,最重要的是家长需用健康的心态与接纳的态度 面对孩子使用特教资源,与老师建立信任关系,配合老师的指导,关心孩子是不是一天比一天有能力照顾自己、表达自己的需要、有良好的人际互动、喜欢自己、活 得满足而快乐,这些更有助于孩子将来在社会的适应。
但愿我们的孩子无论能力如何,是注意力缺陷、智能不足、听力缺陷、或因脑性麻痹不会说、不会走路、或是自闭症、情绪障碍……,他们都是独一无 二、由上帝所创造的宝贝,我们不与别人比较,单看孩子与生俱来的价值与潜力,把握孩子的每个学习阶段,尽力帮助孩子发挥出来、也许孩子仍不完美,但能让孩 子有自尊而快乐的活着,会是他来这世上最有意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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