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幼儿园入园 2015-05-22 10:25:36
5月10日,北京市教委下发《关于开展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根据通知,为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决定于5月10日至7月10日联合开展专项督导检查。通知在区县排查和幼儿园自查内容中,详细列出了幼儿园“小学化”需要注意的现象,诸如幼儿园不得以举办兴趣班、特长班和实验班为名,提前教授拼音、写字、笔算等小学教育内容;不得要求家长统一购买各种幼儿教材和教辅材料;不得统一使用教材和教辅材料等。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在区县排查幼儿园“小学化”倾向的内容中包括幼儿园不得给幼儿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严禁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和组织征订各种幼儿教材和教辅材料;幼儿园不得要求家长统一购买各种幼儿教材和教辅材料;严禁小学提前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幼儿接受义务教育。
在幼儿园自查中,通知要求,不得要求家长统一购买各种幼儿教材和教辅材料;不得统一使用教材和教辅材料;不得以举办兴趣班、特长班和实验班为名,提前教授拼音、写字、笔算等小学教育内容;不得给幼儿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同时,幼儿园需要自查是否存在以下小学化倾向:诸如不遵守幼儿园一日活动规范,执行小学作息时间,按小学课表上课;或者在教学方法上不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特点,不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将幼儿教学课堂化,以课堂讲授代替活动与游戏。
据了解,今年6月20日前,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联合组成四个检查组,分赴全市16个区县开展重点抽查,每个检查组在每个区县检查幼儿园3至4所,并与相关幼儿园园长进行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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