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考网整理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16-05-05 14:37:57
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服务平台(http://yjrx.bjedu.cn)将于2016年5月9日0:00至2016年5月31日24:00开放,凡符合西城区小学入学条件的各类适龄儿童家长应在相应规定时间内登录入学服务平台,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关信息的填报,并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家长需依照户口簿、身份证、房产证等有效证件进行填报,网上将对您所填报的部分信息的有效性进行验证。
一、符合西城区入学条件的本市居民户籍适龄儿童家长请于2016年5月9日至31日登录入学服务平台,完成信息填报,待信息审核通过后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根据各小学6月3日张贴的《2016年新生入学登记通告》于6月18、19日(周六、日)持《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适龄儿童及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房屋产权证等学校《通告》中要求携带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划片学校报名登记入学。7月初由入学服务平台发送短信通知录取情况。未到学校登记审核的,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户籍地址未纳入任何学校招生服务范围(因拆迁、房产权属等特殊原因造成)的适龄儿童家长请于2016年6月6日(周一)至15日(周三)(法定节假日除外)持适龄儿童及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出生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西城区义务教育入学咨询接待处登记,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在学区或相邻学区内分配入学。
二、符合西城区入学条件的集体户籍适龄儿童的家长请于2016年5月9日至19日登录入学服务平台,完成信息填报后,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并务必于2016年5月17日(周二)至20日(周五)持《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适龄儿童及法定监护人个人页、出生证明、法定监护人集体户口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在职证明、在西城区的实际居住地证明(指法定监护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或以法定监护人为承租人的《公有住宅租赁合同》,或《单位集体公寓宿舍证明材料》)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登记。审核通过后,以集体户籍所在地为依据,根据学位情况,在学区及相邻学区范围内分配入学。7月初由入学服务平台发送短信通知录取情况。未进行现场登记审核的,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三、下列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按本市户籍对待类)的家长请于2016年5月16日(周一)至20日(周五)持相关证件证明及在西城区实际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审核、登记、建号。之后自行登录入学服务平台,完成信息填报,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根据学校学位情况,在全区范围内分配入学。7月初由入学服务平台发送短信通知录取情况。未进行现场审核、登记的,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1.《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持有者子女:须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内)、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在西城区工作证明;
2.台胞子女:须持有西城区台办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
3.博士后人员子女:须持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博士站站点在西城区且证件在有效期内);
4.随军家属子女:须持有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军人随军家属证明、现役军人证件。
5.华侨子女:须持有西城区侨务部门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皆应为中国公民。
另外,本市户籍超龄、父母一方为西城区户籍(包括集体户口)的非本市户籍(包括香港户籍、澳门户籍)、父母为西城区户籍子女无户籍、收养(具有民政部门颁发的《收养登记证》)等无法自行网上进行信息采集的特殊情况,参照上述时间、地点持各自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经审核符合西城入学条件的准予办理登记手续。
四、在西城区实际居住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五证”类)的家长请于2016年5月9日(周一)至18日(周三)登录入学服务平台,选择“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入口”完成网上申报,经相关部门网上联合审核合格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复核,复核后取得《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西城区借读批准书》,之后自行登录入学服务平台,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根据学校学位情况,在全区范围内分配入学。7月初由入学服务平台发送短信通知录取情况。未进行审核的,不予办理入学手续。具体步骤参见《北京市西城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16年西城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办法》。
注: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地址:西直门内大街186号
西城区义务教育入学咨询接待处地址:新街口西里二区甲10号
办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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