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2016-06-22 11:07:15
今天(4月26日),石景山区教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义务教育入学,该区将专门针对按京籍对待的人员子女安排专门时间进行审核登记。今年石景山区按京籍对待的人员仍为7类人。
石景山区2016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规定:持有区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区侨务部门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等证明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本市户籍对待。
和去年相比,文件在表述上没有直接注明去年文件中提到的另两类人员子女,即持有街道办事处开具《子女关系证明信》及其父(或母)本市户口簿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以及持有政府人事部门签发有效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各类人员子女中的适龄儿童。
对此石景山区教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其实这两类人员并没有从“按本市户籍对待的人员”中减少。“今年义务教育入学,石景山区按京籍对待的人员依然是7类人。”据介绍,按照石景山区今年小学入学工作安排,5月16日,非京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持有《北京工作居住证》的,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到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进行审核、注册。5月17日按京籍对待(《北京工作居住证除外》)的非京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到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进行审核、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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