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2016-06-23 14:43:22
一、办理时间:
2016年5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二、办理时所需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1.全家户口薄。
2.超龄原因证明相关材料(超龄需提供原始病历复印件并由医院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北京三级甲等医院开具身体康复可以入学的证明材料)。
3.非京籍超龄儿童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乡(镇)教育部门开具的未在当地入学的证明(附件1)。
4.非京籍超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石景山区办理的暂住证(办理时间为2016年5月1日前)。
三、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石景山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石景山区八角北路51号)。
咨询电话:6886.5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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