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2016-07-01 11:25:23
各位家长:
为了规范招生秩序,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 和《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穗教发〔2015〕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荔城、增江、新塘等镇街小学布局和招生情况,本着就近入学、 维持稳定、均衡发展的原则,在深入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并报增城区人民政府审批同意,从2016年起对荔城、增江、新塘等镇街部分 小学招生地段划分作细微调整。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从2016年4月5日至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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