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2016-07-05 16:25:17
尊敬的适龄儿童家长: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1号)、《杭州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杭教初【2014】13号)精神,根据确保公平和就近入学原则,今年将实施武林片学区(杭州市安吉路实验学校、杭州市长寿桥小学)部分录取批次打通共享招生,现将具体方案告知各位家长。
一、招生录取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时公布相关招生政策,做好招生工作;
2.“属地管理”原则:两校按照区教育局确定的招生范围接受报名和招生,即两所学校所覆盖的学区范围内的市区常住户户籍学龄儿童与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其他适龄儿童(即无论家长想选择哪所学校,都须先到学区所在学校报名登记);
3.“原学区优先”原则:当两所学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出本校的招生计划数时,同批次中原学区户籍适龄儿童优先。
二、招生录取批次
当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两校招生计划时,将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及家庭住宅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
第一批:学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均在我校学区,且实际居住,房户主均为父母,房产所有权100%属于父母。
第二批:学龄儿童和父母户籍自学龄儿童出生之日起在我校学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家,且实际居住,房产为父母和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拥有,父母本市学区外无其他房产的(包括余杭、萧山等区)。
第三批:学龄儿童和父母户籍自学龄儿童出生之日起在我校学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家,且实际居住。房主为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本市无房产的(包括余杭、萧山等区)。
第四批:学龄儿童和父母户籍都在我校学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家,且实际居住。房主为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本市无房产的(包括余杭、萧山等区)。
第五批:学龄儿童户口与父母一方户口、家庭住房三者一致,均在我校学区,且实际居住,房户主均为父母,房产所有权100%属于父母。
第六批:学龄儿童和父母一方户口自学龄儿童出生之日起在我校学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家,且实际居住。房主为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本市无房产的(包括余杭、萧山等区)。
第七批:学龄儿童和父母一方户口在我校学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家,且实际居住。房主为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本市无房产的(包括余杭、萧山等区)。
第八批:学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均在我校学区,且实际居住,房产为父母和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拥有。父母本市学区外还有其他房产的(包括余杭、萧山等区,包括商铺等非住宅性房产等)
第九批:学龄儿童和父母双方户籍自学龄儿童出生之日起在我校学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家,且实际居住。房主为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本市有其他房产的(包括余杭、萧山等区,包括商铺等非住宅性房产等)。
第十批:学龄儿童和父母一方户籍自学龄儿童出生之日起在我校学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家,且实际居住。房主为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本市有其他房产的(包括余杭、萧山等区,包括商铺等非住宅性房产等)。
第十一批:学龄儿童户籍自学龄儿童出生之日起单独落户在我校学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家,且实际居住。房主为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本市有其他房产的(包括余杭、萧山等区,包括商铺等非住宅性房产等)。
第十二批:学龄儿童户籍由其他户籍地迁入我校学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家,且实际居住。房主为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本市有其他房产的(包括余杭、萧山等区,包括商铺等非住宅性房产)。
第十三批:学龄儿童户籍搭户在除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外的亲戚朋友家,且所搭户的住房在我校学区。
第十四批:学龄儿童户籍在父母一方单位集体户,且集体户实际居住在我校学区。
第十五批:学龄儿童为拆迁过渡家庭子女,且拆迁过渡地在我校学区。
第十六批:学龄儿童符合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条件的。
【父母有房产的,家庭住房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父母无杭州市房产的,家庭住房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无房以杭州市房产档案馆开具的证明为依据认定(报名时请相关家长填写委托书,由学校统一到房产档案馆查实并证明】
三、其他事项说明
1.网上预登记
2016年6月2日至6月15日期间,请学区内有户籍的适龄儿童家长登录我校网站(www.ajledu.net)进行网上预登记。预登记截止时间为:6月15日下午3:00前。
2.属地报名登记
6月25、26日,请适龄儿童到原学区所在学校报名登记。(6月中旬,两校会通过校园网、微信公告等渠道发布招生通告,届时请您关注,谢谢!)
3.自主选择办法
依据本录取方案,一至七批次的适龄儿童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其中的一所学校报名,录取时两校将按照适龄儿童家长所报志愿按批次进行录取。
4.调配办法
如学区学额已满,未录取的本地户籍学生在天水小学、文龙巷小学中自愿选择一所,外地户籍学生上报下城区教育局,由教育局统筹调配。
5.证件截止时间
两校学区内具有本市户口的适龄儿童,报名时所需的有效证件(房产证、户口本等)截止时间为5月31日。如在截止时间后再进行的买房迁入、房产过户、户口调整等,则仍按调整前情况的批次进行排列。
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如有疑问,可致电:85055946汤老师
杭州市安吉路实验学校
2016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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