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2016-08-23 10:12:35
关于名额占用,西城和海淀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西城区
2015年西城对非京籍入学明确提出了“购房年限”限制。规定如下:非京籍在西城区进行“幼升小”如果有房产,那么每个购房地址6年内只能协调购房人直系子女入学一次;在西城区租房的,每个地址6年内只能协调一名适龄儿童入学,并有房主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2016年1月,西城教委发文解释,如同一房屋地址6年内有多个适龄儿童申请入学,则房屋产权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根据当年的招生政策统筹协调安排就读学校。
解读:根据上文内容,2015年的规定针对的是非京籍,而2016的入学政策中,非京籍为全区派位入学,从这个角度说,那么这个落户年限的提法意义不是太大,因为非京籍是进行的是全区派位,而非就近登记入学。
而2016年的规定是说,同一地址六年内如果多个适龄儿童入学,那么房屋产权人必须是法定监护人。从字面理解,就是说只要这个房屋的产权人是法定监护人,那么这个适龄儿童就能够申请入学,并没有落户年限的设定,且没有说六年内必须是同一个监护人的孩子,也没有提到说六年内只能有一个学位。当然如果说具体学校在顺位过程中是否会考察落户年限、购房年限等则另作分析。
海淀区
我们先来看一下政策原文:
“自2016年起,我区对适龄儿童入学登记地址、就读学校实施记录管理,自该套住房地址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六年内只提供一个入学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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