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2016-11-08 10:56:39
公办学校报名验证
5月21日-5月22日为全市公办小学报名验证日,各区县指定的报名验证点对已填写入学信息登记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
本市户籍的子女入学,家长需要准备:
1.《户口簿》
2.《入学信息登记表》
3.预防接种证
4.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
非沪籍子女入学,家长需要准备:
1.《户口本原件》
2.上海市居住证:父母一方即可,需在有效期内。或满3年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3.灵活就业登记证明:需父母一方连续2年的有效证明
4.同住子女临时居住证
5.《预防接种卡》
6.《入学信息登记表》或报名表
相关政策
1、人户分离
根据本市有关规定,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截止日为2016年4月23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3月31日前,各区县公布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
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就近入学。
2、随迁子女入学
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者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从首次发证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2016年,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6月30日。
随迁子女入学,小学阶段以进入公办学校为主,部分地区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可统筹安排进入政府委托的民办小学就读。
3、公办学校录取流程
第一梯队:人户一致(满足学校要求的年限、孩子与户主间是直系亲属关系或报出生等的优先)
第二梯队:人户分离(a.有房产b.租房或集体户口)
第三梯队:非沪籍
1、符合标准的积分居住证持有者(买房优于租房,积分分值高低等排序)
2、符合标准的临时居住证持有者(买房优于租房、临时居住证办理的先后顺序)
(个别区县在人户分离与积分居住证(有房产)的排位上有差异,家长们要注意收集心仪学校的录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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