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2016-12-29 14:58:24
根据《广州市南沙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暂行办法》(穗南教〔2014〕88号)有关规定,2016年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区属公办学校面向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招生继续实施“积分入学”政策,凡户籍为广州地区(含广州市辖下11区)以外,现在本区居住的务工人员(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其随迁适龄子女满6周岁且不满7周岁(至8月31日止)要求入读本区小学一年级,或拥有南沙学籍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要求升读本区初中一年级,可根据《广州市南沙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暂行办法》申请我区公办学校学位。
一、申请流程
家长自行登陆南沙教育信息网(www.gznsjy.com),进入“南沙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积分入学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注册并网上录入申请信息。
(一)5月5~15日,申请人网上报名并填报信息。
(二)5月21~23日,申请人携带证明材料到学校现场审核点进行资格审核(具体审核点详见附表1)
(三)5月30~6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各职能部门进行积分审核
1、计生情况审核点详见附表2
2、居住和房产情况审核点详见附表3
3、社保和工作情况审核点详见附表4,涉及社保、就业情况的积分审核需进行现场审核,在审核前需到广州市医保局南沙分局(南沙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打印医保缴费历史(大岗、东涌、榄核三镇直接在镇劳动保障中心确认);有省社保局参保纪录的,则需提供省社保局参保缴费纪录。
(四)6月15~17日,申请人在系统查阅积分结果,如申请人对审核结果和计分有疑问或异议,可持相关材料到对应职能部门进行咨询和复核,系统将根据复核结果重新自动计算积分。
(五)6月20~24日,系统公示各申请人积分情况,区教育局公布申请人积分段数据。
(六)6月30日,区教育局公布学位情况
(七)7月1日~7日,家长登录积分系统填报志愿
(八)7月8~9日,学校按志愿投档,公布积分录取线。
(九)7月11~15日,积分入学录取情况公示。
(十)补录和学校注册时间视录取情况而定,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详情请留意南沙教育信息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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