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2017-02-15 16:34:43
2016年具有北京本市户籍且符合在朝阳区
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延缓入学备案须知
一、办理对象
2009年9月1日—201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本市朝阳区户籍因身体原因无法入学的适龄儿童。
二、提交材料
1.“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申请表;(原件)
2.全家户口簿(儿童本人页、户口本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原件及复印件)
3.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家庭实际居住地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三级甲等医院开具的原始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需提交的材料到朝阳区招生考试中心义务教育办公室提交申请。
2.材料初审。朝阳区招生考试中心义务教育办公室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将符合要求的材料上报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领导小组进行复核。
3.开具证明。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领导小组为复核通过的适龄儿童开具《适龄儿童在朝阳区延缓入学证明》。
四、办理时间
2016年8月25日-31日(工作日时间)
五、办理地点
朝阳区招生考试中心义务教育办公室(团结湖南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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