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上海教育 2017-03-15 13:49:48
十五、2017年如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年注册制度?
根据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要求,自2015学年起,本市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年学籍注册制度,先后在小学一、二年级学生中试行。2017学年,本市将全面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年学籍注册制度。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会向学生家长发放学年注册告知书,明确注册对相关证件核对的要求;不能提供有效证件的,暂不予以学籍注册。
随迁子女及其家长须关注持有证件的有效期,及时到相关部门续签或补证,确保学生可以及时注册,作为连续就读的重要证明。
十六、今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都要举行“校园开放日”,将如何进行?
为宣传和展示本市推进学区化、集团化办学和新优质学校集群发展成效,让市民更加贴近、深入了解“家门口的好学校”,今年入学登记前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都要举行“校园开放日”,学生和家长自愿参加。3月18日-4月7日,全市公办学校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3月25日-4月7日,义务教育阶段民办中小学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各学校的“校园开放日”一般会安排在双休日进行。按照规定要求,“校园开放日”不得组织学生入学报名,不得进行纸笔测试,不得对学生进行面谈,不得收取学生简历(包括各类获奖证书)。
各学校会提前通过学校网站、张贴通告等形式向社区居民告知,部分招生数较多的学校可实施网上预约等办法。
如参加“校园开放日”,请学生家长提前关注各区县教育局网站公开的招生划片范围,体育、艺术特长生招收学校、项目和计划,公办初中入学方式、民办中小学招生计划等信息,关注各学校的“校园开放日”安排及具体要求(含携带证件要求),有序参加“校园开放日”各项活动。照看好子女的安全,无需携带任何学生简历或各类获奖证书。
十七、今年对加强招生工作监管有何举措?
市、区县教育行政、监察、督导部门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指导、监督与管理,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事件,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公办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凡以创办特色为名举办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报名录取学生时以学生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为依据的,或拒绝接受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与行政问责追究。
民办学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未兑现“三个承诺”(不提前开展报名和面谈等工作、招生不收取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及各类获奖证书、招生录取不与任何社会教育培训机构挂钩),以考试(测试)方式选拔录取学生,录取学生时以学生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为依据,招收无学籍材料学生,利用招生入学违规收费,计划外招生,或擅自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违规招生等,一经查实,给予通报并责令校长或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纠正;拒不改正的,实施“双减”措施,即核减该校第二年30%的招生计划数,并取消当年给予学校的政府专项扶持资金。
今年“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开辟实名“举报投诉”栏目,发现有违规情节的,学生和家长可对招生中的违规现象提供确凿的证据(照片、音频、视频等),进行实名举报。
附表:2017年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咨询单位、电话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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