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广州市教育局 2017-04-21 11:30:13
近日,广州多个区发布了2017年区小学招生政策以及公办小学招生地段信息,多个区的入学条件都放宽了。看小编为你盘点!>>点击查看广州市政策及招生安排表
你所在的区今年招生有什么新变化?你的孩子能读哪里看这里就知道了!
【越秀区】
越秀区教育部门公布了小学招生地段,地段变化不大。其中,小北路小学招生计划达到13个班,成为全区招收学生最多的学校之一。在北京路附近的大南路小学,此次招生只有两个班。同样两个班的还有位于原来矿泉地区的沙涌南小学、养正小学。
报名前购买现楼有机会入读对口小学
常住户: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需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房产为适龄儿童父或母全权所有由对口小学接收。
新住户:对在当年5月新生报名前购买现楼并于8月底前具备居住条件的一手房业主子女,由对口小学接收。在报名之日后购买并于8月底前具备居住条件,且符合接收条件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即根据就近入学的原则,在实居地周边学校安排学位)。
二手房住户:已购二手房且人户一致的业主子女(需提供房产证),在全市统一正式报名时,该住宅单元原业主没有小孩在对口小学在读1~5年级的,由对口小学接收;如在全市统一正式报名时该住宅单元原业主有小孩在对口小学在读1~5年级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小面积房产住户:适龄儿童的父母截至2015年4月15日前(含2015年4月15日)通过购买或转让等方式拥有的独立房产的建筑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下(不含30平方米)并实际居住,由对口小学接收;于2015年4月15日后通过购买或转让等方式拥有的独立房产建筑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下(不含30平方米),是其唯一居住地,由对口小学接收。如适龄儿童父母另有房产或其他居住地则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住在非直系亲属房产也可有学位
不完全房产住户(指与适龄儿童父母以外的其他人员共同拥有),适龄儿童的父母拥有的不完全房产是其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即在广州市内没有其他房产或居住地,人户一致,由对口小学接收。如适龄儿童父母另有房产或其他居住地则由实际居住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随祖辈居住户:适龄儿童与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是祖辈(直系亲属)家,同户同住,由对口小学接收。适龄儿童与父母的户籍搭在祖辈家,但适龄儿童的父母另有房产或其他实际居住地,由房产或其他实际居住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随非直系亲属住户:居住在适龄儿童非直系亲属的房产,该居住地为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儿童父母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租房等),人户一致,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对于集体户:适龄儿童及父母均属广州市越秀区集体户并实际居住在本区,集体户口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应到实际居住地申请入学,学位安排办法视情况执行。
【海珠区】
集体户孩子有对口入学机会
今年海珠区的公办小学入学条件有所放宽,随祖辈居住以及父母不完全房产的适龄儿童有机会对口入学,海珠区的集体户孩子也有机会可以对口入学,而非去年的全部被统筹。
这些小学招生计划有变化
1.原来对口邓世昌纪念小学的龙凤街仁和社区地段纳入了同福中路第一小学。
2.原对口基立道小学的江南中街南园东社区的前进路君雅街33、35号地段纳入万松园小学。
3.原对口邓世昌纪念小学的龙凤街世昌社区的宝岗大道106号、108号,宝岗路13~63号单门牌地段纳入宝玉直小学。
4.原对口黄埔小学的琶洲街黄埔北社区的杨青路13~31号单门牌地段纳入海珠区第三实验小学。
5.原对口海珠区第三实验小学的琶洲街琶洲东北社区、琶洲西南社区地段纳入海珠区保利天悦小区配套学校(名称待定)。
6.海珠区南边路小学与海珠区宝玉直实验小学重组,重组后原招生服务地段不变。
7.海珠区滨江西路第一小学因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需要,今年暂停招生,其服务地段适龄儿童暂由海珠区同福中路第一小学接收。
小学学位具体安排方法
1.完全房产:
人户一致+学位未被占用=对口入学;
学位被占用=统筹入学;
2.不完全房产:
不完全房产是父母广州市内唯一居住地+学位未被占用=对口入学;
父母广州市内另有房产或学位已被占用=统筹入学;
3.随祖辈居住:
父母市内没有其他房产+学位未被占用=对口入学;
其他情况=统筹入学;
4.随非直系亲属居住:统筹入学;
5.租住户:
公租房为父母广州市唯一居住地+学位未被占用=对口入学;
私人租房或其他情况=统筹入学;
6.集体户:
集体户口地址是父母广州市唯一居住地+5月份时父母仍在该单位工作=对口入学;其他情况=统筹入学;公共集体户口=统筹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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