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怀柔区教委 2017-04-28 19:26:26
六、相关工作要求
(一)实行计划管理。学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招生计划,不得自行组织超计划招生,严格按照市教委颁布的班额标准执行。
(二)杜绝违规操作。各校严格执行市、区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表和入学工作程序。坚决治理乱收费;坚决禁止任何学校及社会培训机构举办各类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培训班;坚决禁止学校私自招生;坚决禁止在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中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试和面试选拔学生,严禁将各种考试成绩、奖励证书作为入学依据;认真接受群众监督,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依法严肃处理违规违纪事件。对违规违纪事件在依法处理前要及时通报。
(三)落实公示制度。公示内容包括:怀柔区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招生计划、划片范围等。
(四)加强学籍管理。北京市中小学信息管理系统将依据小学入学服务系统建立新生学籍。不允许出现学生与学籍分离现象,建立良好的招生信度,保证各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五)区教委是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主责单位,成立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入学工作,加强对本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会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在新学年开学时入校就读,防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区教育督导室对小学入学工作开展重点督导检查,通报检查结果并纳入学校依法办学执行指标中。
(六)建立区教委、镇乡政府、学校、幼儿园宣传体系,积极做好入学政策宣传。宣传《怀柔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工作的办法》、怀柔区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工作、市区两级小学入学有关政策。要及时公布学校性质、办学规模、经费来源、服务片区、招生计划及接收学生的结果等信息。充分利用怀柔报、怀柔广播、信息手段和张榜公示的形式,把适龄儿童入学程序及具体的操作方法宣传到每一位学生和家长。让学生家长了解小学入学政策。设置专人负责信访工作,设立咨询电话,认真做好来信来访的接待与解释工作。小学入学工作期间,各单位部门、学校要建立特殊情况会商机制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平稳推进入学工作。
(七)入学政策咨询电话:小教科,69621036、69625110;入学服务平台技术咨询电话:信息中心,69625985。
七、怀柔区2017年小学入学主要工作时间安排
八、怀柔区部分小学就近入学招生划片范围示意图
备注:此图中1-6小的划片范围均符合实验二小怀柔分校招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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