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武汉家长帮论坛 2017-10-16 13:09:56
东湖高新区2017年秋季一年级新生
生源摸底公告
各位家长:
为更好地掌握高新区2017年秋季一年级生源数量及分布状况,科学划定义务教育阶段服务范围,合理下达招生计划,确保秋季入学招生工作平稳、有序,根据市教育局新生入学相关政策,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年级新生摸底工作,现告知如下:
一、年龄范围:
2010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适龄儿童。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需要提供所在居委会出具导致延期入学的证明、医院相关佐证材料等资料,在教育行政部门办理了缓学手续方可登记。不足龄的儿童不在摸底范围内。
二、摸底对象:
按高新区2016年划定的入学范围(新入住楼盘,符合入学条件的可先行登记),以下适龄儿童属于摸底对象:
(1)适龄儿童户籍和法定监护人(指父母)房产均在服务范围内;
(2)非武汉市户籍,其法定监护人(指父母)房产在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登记入学,回户籍地入学确有困难,监护人持有高新区居住证(居住证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和就业证明(或营业执照,就业证明以人社部门开具的为准)的可先予登记;
(3)非武汉市户籍,随监护人租住在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其监护人持有高新区居住证(居住证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和就业证明(或营业执照,就业证明以人社部门开具的为准)的可先予登记;
(4)户籍登记在高新区的集体户、空户和搭户不作为对口入学依据,参照随迁子女予以登记(不办理居住证);
(5)户籍在高新区,因旧城改造、拆迁过渡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租住在范围内的,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登记入学。确有困难的,其他监护人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拆迁证明、租房合同、就业证明等)的,先予以登记;
说明:非高新区户籍,仅法定监护人(指父母)房产在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其监护人不持有高新区居住证(居住证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应回户籍所在地登记入学。
三、登记时间:
2017年4月15日至4月25日,凭相关证明在物业(社区)办公室登记,留存相关资料的复印件。
为保证数据的准确性,2017年秋季新生生源摸底工作采用社区登记和入学招生平台注册两种方式同时进行。(东湖高新区义务教育入学招生平台网址:http://dhrx.fezo.com.cn:23015/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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