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2017-10-19 13:41:18
2017年广州南沙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指南
根据《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南沙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南府办函(2017)55号)规定,持有在广州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1年,并在广州市内具有稳定职业、稳定住所、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非广州市户籍(含广州市辖下11区)人员,其随迁子女年满6周岁且不满7周岁(至申请入学当年8月31日止)要求入读我区小学一年级,或应届小学毕业要求升读我区初中一年级,可申请我区区属公办学校学位。
一、申请流程
家长自行登陆南沙教育信息网(http://www.gznsjy.com),进入“广州市南沙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注册并网上录入申请信息。
(一)6月12~23日,申请人网上报名并填报信息。
(二)6月24~25日,申请人携带证明材料到学校现场审核点进行资格审核(具体审核点详见附表1)。
(三)6月26日~7月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各职能部门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和积分审核。
1、计生情况(审核点详见附表2)
2、居住和房产情况(审核点详见附表3)
3、社保和工作情况(审核点详见附表4),涉及社保、就业情况的审核需到现场进行,现场审核前请到广州市医保局南沙分局(南沙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打印医保缴费历史(大岗、东涌、榄核三镇直接在镇劳动保障中心确认);有省社保局参保纪录的,则需提供省社保局参保缴费纪录。
(四)7月10~12日,区教育局在南沙教育信息网公布招生学位和申请人积分段等数据,申请人可在系统内查阅自身的资格审核、积分和排位结果,如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疑问或异议,可持相关材料到对应职能部门进行咨询和复核,系统将根据复核结果重新判定结果自动计算积分。
(五)7月12~16日,符合“第一批投档”资格的来穗人员登录系统填报志愿。
(六)7月17~18日,区教育局进行“第一批投档”并公布投档结果。
(七)7月19~21日,“第一批投档”录取情况公示。
(八)7月20~23日,符合“第一批投档”资格但未被投档录取,以及符合“第二批投档”资格的来穗人员登录系统填报志愿。
(九)7月24~25日,区教育局进行“第二批投档”并公布投档结果。
(十)7月26~28日,“第二批投档”录取情况公示。
公示结束后,来穗人员带同随迁子女到录取学校办理注册入学手续(另行通知),其他注意事项请留意南沙教育信息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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