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2017-11-13 13:34:35
深圳市龙岗区港澳台籍儿童申请材料
(以2017年为例)
港澳户籍儿童
港澳户籍适龄儿童除按照非深户籍适龄儿童提供资料:
1.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父母在深居住证;
2.住房证明材料。即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凭证、房屋租赁信息等材料;
3..父母持有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养老险和医疗险必须为同时在缴状态)。
港澳户籍适龄儿童除按照非深户籍适龄儿童提供资料外,还需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书(为提高审核效率,建议在我市、区公证部门办理)。
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提示:家长提交的证件材料由学校查验原件,核对申请表,属于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和集体宿舍(统称为“特殊住房”)的居住证明材料原件由学校收验并留存备查。
台湾籍儿童
台湾籍儿童办理小一学位申请按照户籍生准备材料:
儿童出生证;
●户口本;
●住房证明材料。即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凭证、房屋租赁信息等材料。
台湾籍儿童办理小一学位申请除需要按照户籍生准备材料外,还需提交由区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户籍藤本、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注:各学校只验各类证书的原件,不再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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