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家长帮重庆站 2017-11-24 15:39:10
整理了关于2017年重庆市渝中区幼升小政策,希望对宝贝升学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渝中区
本区户籍儿童入学,
合“三对口”政策
招生学校学位紧张学校: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须达到51%以上;房屋产权证过户和户籍入户须满1年及以上(入学前1年的8月31日及以前取得房屋产权证及对应户籍,以房屋产权证过户和户籍入户时间为准);六年读一户,同一产权住房对应户籍已有适龄儿童对口入学且未满6年的(其中适龄儿童监护人若合法生育多个子女的以最后一个适龄儿童入学时间计算)
招生程序
我区小学招生工作于6月20日启动,由学生法定监护生持户口簿、房产证、预防接种证明到对口学校审核纸质证明材料。因户口迁入晚或其他原因导致错过报名时间,而学校招生计划已满,无法再接收的户籍生,由学校统一报区教委,区教委调剂安排周边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接收。
非户籍生招生
招生办法
在学校有空余学位情况下,由我委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综合考虑办学条件等多种因素,指定接收学校进行招生,法定监护人在规定的时间内(6月20日后)到指定接收学校登记,填报非户籍生义务教育就读申请表,提供相关有效证件、证明,并完善相关手续。由指定接收学校严格审核所有前来登记报名的非户籍生的相关条件、证明和手续完善情况,对符合条件、手续完善的,根据学位情况和招生计划安排其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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