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2017-11-27 10:25:49
杭州市萧山区2017年城区学校招生录取方案
一、招生对象
小学新生为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新生为受完6年小学教育的适龄少年。
第一类:城区(即城厢、北干、新塘、蜀山四街道,以下同)有户籍的新生。
第二类:非萧山城区户籍,家庭生活基础在城区,且本人或父母一方在城区拥有独立产权房的新生。根据新生户籍,又分为三批:萧山户籍(A批)、杭州其余八城区及大江东户籍(B批)、非杭州市区户籍(C批)。
产权房要求:
①《房产证》办理时间为2017年4月30日之前;
②房产规划用途为住宅。
第三类:非萧山城区户籍,家庭生活基础在城区并实际居住连续满二年(凭社区确认的房产租赁证明,时间以2017年8月31日为准,下同),且父母一方在城区工作连续满二年(凭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社保凭证)的新生。
第三类根据新生户籍,又分为三批:萧山户籍(A批)、杭州其余八城区及大江东户籍(B批)、非杭州市区户籍(C批),其中C批新生,其父母一方还须持九年有效期的《浙江省居住证》。
非杭州市区户籍,家庭生活基础在萧山城区且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持有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办理时间为2017年5月31日前)的新生,视作第三类B批新生。
二、招生录取办法
1.在规定招生计划内依次招收第一、第二、第三类新生。
2.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根据新生户籍和实际居住地情况,按下列先后顺序招收:
第二类:
(1)城区户籍新生,本人或父(母)拥有产权房的,划入产权房学区学校;
(2)城区户籍新生,户籍与(外)祖父母一致,(外)祖父母在户籍地拥有产权房,且实际居住在一起,也可划入(外)祖父母户籍地产权房学区学校(户籍迁入时间须在该招生文件公布之日前);
(3)城区户籍新生,本人或父(母)城区无产权房(凭房管处提供的父母双方及新生在城区的无房证明)的,划入班额相对较小的学校。
第二类:在招生计划数有余时,按照A、B、C批依次招收;本学区有产权房的非萧山户籍新生,根据同批次其父母缴纳城区社保年限,按年限长短顺序招生。当本学区学额无法容纳时,统筹安排到班额相对较小的学校。
第三类:第一、第二类招生后还有余额时,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A、B、C批依次统筹招收第三类新生,具体可招收该类新生的相关信息将于第三类新生报名前在《萧山日报》公布。未被录取的新生可到民办学校或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3.2018年起,同一套产权房三年内只解决一户家庭子女入学(《房产证》办理时间在2017年4月30日前的除外)。
三、报名程序与要求
城区初中小学新生入学采用网上预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网上预登记
2017年4月8日~4月23日,萧山教育信息网(http://www.xsedu.zj.cn/)将开通“城区初中小学招生预登记系统”进行新生报名预登记。其中,萧山城区户籍且已在城区小学就读的初一新生,由就读小学负责预登记并审核资格。
(二)资格审核
网上预登记后,请家长在规定时间,随带相关资料到汇宇小学进行资格审核。具体详见下表:
类别 | 学段 | 时间 | 地点 | 所需资料 |
第一类 | 小学 | 5月6日(周六) | 汇宇小学 | 1.《户口簿》原件; |
2.《房产证》原件(无房户须持房管处提供的无房证明和所在社区确认的《房产租赁证明》原件); | ||||
3.《出生证》原件、《计划免疫接种证》原件。 | ||||
4. 户口与(外)祖父母一起,并要求在(外)祖父母户籍地房产学区就读的新生还要提供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和(外)祖父母房产证原件、复印件。 | ||||
初中 | 4月15日(周六) | 现就读小学 | 1.《户口簿》原件; | |
2.《房产证》原件(无房户须持房管处提供的无房证明和所在社区确认的《房产租赁证明》原件)。 | ||||
3.户口与(外)祖父母一起,并要求在(外)祖父母户籍地房产学区就读的新生还要提供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和(外)祖父母房产证原件、复印件。 | ||||
5月6日(周六) | 汇宇小学 | 现不在城区小学就读、但要求返回城区初中就读的新生,除上述证件外,还须持省中小学电子学籍系统打印的《学生基本信息情况表》(加盖学校公章)。 | ||
第二类 | 小学和初中 | 5月7日(周日) | 汇宇小学 |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2.《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 ||||
3.小学持《出生证》、《计划免疫接种证》原件及首页复印件;初中持省中小学电子学籍系统打印的《学生基本信息情况表》(加盖学校公章)。 | ||||
4.非萧山区户籍,需提供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或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缴费清单)原件及复印件。 | ||||
第三类 | 小学和初中 | 6月3日(周六) | 汇宇小学 |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2.所在社区确认的《房产租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
3. 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或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 ||||
4. 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交费清单)原件及复印件; | ||||
5.非杭州市区户籍的须持父母一方九年有效期的《浙江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或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持有的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 ||||
6.小学持《出生证》、《计划免疫接种证》原件、首页复印件;初中持省中小学电子学籍系统打印的《学生基本信息情况表》(加盖学校公章)。 | ||||
招生咨询电话 | 小学:83580565、83580573、82629207 | |||
初中:83580566、 83686920 | ||||
招生投诉电话 | 82371835 83893159 |
备注:小学第一类新生中,属城厢、北干、新塘、蜀山四街道部分转制社区、行政村户籍的新生也实行网上预登记,资格审核由社区(村)负责集中审核,于4月7日(周五)下午2:00到相应学校办理。
四、学区划分原则
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或父母工作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以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安排学校就读;学区划分时根据学校现有布局规模,既考虑到相对就近,又兼顾学校班额均衡;学区划分范围(详见附件)保持基本稳定,每年度作适当微调;部分社(小)区实行双学区制。
五、其他
1.各学校应提前一周在所辖社区、校门口张贴招生公告。
2.各学校6月23日上午在校门口、校园网公示新生录取名单,并于7月5日安排新生报到。
3.高桥金帆实验学校(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招生报名时间4月6日~5月16日,招生简章详见学校网站,联系电话:82824881、82824882、82824885、82824886。
4.持有《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或临时居住登记,及符合有关招生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就学按照《杭州市萧山区2017年义务教育学校招收来萧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的工作意见》执行,咨询电话:82629207,82629129。
5.父母一方为经人才部门审核的浙江省引进人才,凭人才部门认定的人才证书,根据《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杭委人办〔2015〕2号),申报认定为A、B、C类人才的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协调,妥善安排;D、E及其他类人才的子女,由人才服务地参照第一类新生招收并统筹安排。
6.在萧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华侨归侨、外籍华人、港、澳、台籍人员的子女入学,根据萧教〔2010〕41号《关于在萧留学回国等人员子女入(转)萧山区中小学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招收。
7.区内其他镇(街)学校,根据适龄儿童人数,参照本意见于4月30日前制定招生方案,妥善解决入学问题。具体招生方案报教育局义务教育科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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