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家长帮论坛合肥站 作者:贤姐姐 2017-12-07 11:55:39
整理了关于2016年合肥市临湖小学秋季幼升小招生简章,希望对合肥爸妈了解幼升小,帮助宝贝更好的升学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合肥市临湖小学2016年秋季一年级招生简章
我校根据合肥市教育局相关文件及《合肥经开区2016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现将我校2016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生原则: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实行“单校划片”“两个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地址一致)的招生入学原则。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免试入学。
二、招生办法:
(一)符合两个一致适龄儿童入学(有房有户)
凡户籍在我校学区范围内(根据合经区社会发展局2016年划定的所属区域),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地点查验盖章)等材料,于7月1日-7月2日,到临湖小学办理入学报名手续,7月6日小学新生补报名,8月1日发放2016年新生入学录取通知书。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在我校学区范围内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7月11日-15日(7月27日至7月29日期间补报名),携带在我区的居住证(持证居住满1年)、经商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户口簿和身份证、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和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地点查验盖章)等材料,到临湖小学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学校初审登记后将汇总上报至区招生办公室,由区招办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三)特殊群体入学
1、房产和户籍不统一的适龄儿童入学
于7月11日-15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实际居住材料等,若在我区经商或务工,可提供经商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等材料,到临湖小学办理材料审核、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条件的学生由区招办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2、企业引进优秀人才子女入学
我区企业因工作需要,引进优秀人才,其适龄子女不符合上述入学条件,由企业或企业工会出具证明,携带相关材料,经区招商局、经贸局或总工会审核后,7月11日-15日报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入学.
3、港澳台胞、侨居人员及外籍人士子女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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