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家长帮论坛合肥站 作者:贤姐姐 2017-12-10 09:23:05
整理了关于2017年瑶海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希望对宝贝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2017年瑶海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瑶政办〔2017〕16号
关于印发2017年瑶海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大兴镇人民政府、龙岗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相关部门、直属单位:
《2017年瑶海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今年我区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瑶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7日
2017年瑶海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7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努力提升教育服务能力和共享水平,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同意,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总体要求,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2017〕37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17〕6号)和《关于全市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合教〔2017〕103号)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深化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改革,切实规范招生行为,努力促进教育公平,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获得感,为瑶海区社会事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单校划片、两个一致”原则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实行“单校划片”、“两个一致”(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地址一致)的招生入学办法。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免试入学。确保区域内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100%接受义务教育。
(二)全面管理、依法依规原则
区教体局全面负责组织实施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切实加强过程管理。严禁有关单位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原则上公办小学不得招收择校生,公办初中招收择校生人数不得超过招生总额的4%。各学校不得擅自提前招生、超计划、超班额招生,须确保学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100%入学,须严格实行“阳光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各种形式的实验班、特色班等。
三、招生办法
(一)小学招生
1.报名时间
统一报名时间为7月1日—2日。凡户籍在我区,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均须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相关材料,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地点查验盖章),到学区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因身体状况需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区教育体育局审批(延缓入学期满,应及时入学)。因特殊情况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于7月6日到学校办理补报名手续。学校在有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入学年龄,但必须是截止2011年12月31日前的儿童。对于放宽年龄入学,学校必须公开规范办理,公告适当放宽年龄入学办法、流程和入学年龄的截止时间。
2.新校学区
新建琥珀名城小学包公校区学区:东面瑶海区与肥东县边界,南面临泉东路(不含恒大城),西面半塔路至铁路线,北面包公大道。
(二)初中招生
1.报名时间
凡本区小学,以校为单位,于6月19日—23日,到区招生办公室(设在区教育体育局)统一办理小学升初中报名手续。在外区就读回本区的小学毕业生报名时间为6月26日—27日,到区招生办指定地点(合肥市蚌埠路第二小学)办理报名手续。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报名须出具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学籍表(学校盖章)。因特殊情况逾期未办理报名的小学毕业生,可于7月3日到区招生办指定地点(合肥市蚌埠路第二小学)进行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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