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家长帮论坛南通站 作者:醒醒姑娘 2017-12-10 11:28:45
整理了2017年南通市通州区幼升小招生工作意见,希望对宝贝升学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7〕1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及省、市相关招生规定,不断提高招生工作规范化水平,确保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法获得教育。现就我区2017年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办法
1.学前教育
各类幼儿园(班)小班招生对象为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全区统一报名时间为7月7日至9日。幼儿入园报名时,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出具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有效预防接种证明、体检健康证明、户口簿到相关幼儿园登记、注册。
局直幼儿园(实验幼儿园、实验幼儿园金桥分园、通州幼儿园、通州幼儿园虹西分园)统一采取网上报名办法。户籍在服务区的幼儿优先入园;如户籍报名人数超过该园招生规模,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在满足户籍报名人数后有空余学额的,将补录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居住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在服务区的报名幼儿;如此类报名幼儿数超过空余学额数,将采取摇号的办法确定。
2.小学教育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11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全区小学统一于7月7日至9日集中报名注册。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带领,凭户口簿、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有效预防接种证明、幼儿素质发展报告书到户籍所在地的施教区小学登记、报名。
(1)南山湖小学今年开始招收一年级新生,拟在南通高新区小学(原实验小学金桥校区,下同)过渡,待校园交付使用后,再搬入新校园。
(2)适度调整施教区范围,原为南通高新区小学施教区内,金霞路以东的部分划为南山湖小学施教区;进鲜港部分拆迁安置户也划入南山湖小学施教区。其他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施教区范围仍按"通教基〔2013〕49号"文件执行。城区拆迁户如住所和户籍地分离的,有拆迁安置协议的,根据拆迁安置协议,由镇(区、园、街道)出具证明,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拆迁安置协议到安置地所属施教区学校报名;无拆迁安置协议的,到户籍地所属施教区学校报名。
(3)实验小学、南通高新区小学、通州小学、金沙小学、南山湖小学统一采取网上报名办法。户籍在施教区内儿童确保全部入学;在满足户籍报名人数后有空余学额的,将补录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居住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在施教区的报名儿童;如此类报名儿童数超过空余学额数,将采取摇号的办法确定。
3.初中教育
(1)招生对象。各初中所辖施教区内所有应届小学毕业生(包括各类具备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小学毕业生,1999年9月1日以前出生的已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除外)。
(2)报名时间。全区初中招生统一报名时间为7月7日至9日。凭《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小学毕业证书》、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施教区初中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3)城区初中施教区范围仍按"通教基〔2010〕57号"文件执行。其中原金余户籍的小学毕业生,金余居、进鲜港村的到育才中学就读;港北村、平桥镇村的到实验中学就读。也可就近选择到杨港初中、袁灶初中入学。
(4)育才中学、实验中学、金郊初中统一采取网上报名办法。户籍在施教区内学生确保全部入学;在满足户籍报名人数后有空余学额的,将补录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居住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在施教区的报名学生;如此类报名学生数超过空余学额数,将采取摇号的办法确定。
二、招生工作要求
1.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各学校(园)校(园)长是学校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相关学校要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制订本地本校(园)招生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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