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家长帮论坛福州站 作者:福州幼升小 2017-12-10 18:37:54
整理了关于福州市仓山区麦顶小学招生简章,希望对宝贝升学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麦顶小学招收简章
一
招生原则
麦顶小学实行“免试入学,划片招生”。依据“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划片范围招生。严禁招收“择校生”。
二
招生对象
招收户籍关系在本片区以及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六周岁(即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儿童。不招收不满六周岁的儿童入学,如遇超龄的,则应当提供适龄儿童入学当年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缓学证明及相关附件资料。
三
招生时间
(一)预报名与入学凭证核查
1.6月16日至30日,五城区所有适龄儿童通过小学招生预报名系统参加预报名。
2.7月1日至10日(双休日除外),预报名成功的片内生家长带孩子到麦顶小学进行入学凭证核查。片内生应携带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登记证)、预防接种证。
3.7月17日,划片小学通过预报名系统审核片内生信息,系统会通过发送手机短信的方式通知入学凭证核查结果。
4.8月11日至8月17日(双休日除外),住宅被征收人子女若属于异地安置的,由其监护人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异地安置地片区学校进行入学凭证核查;政策照顾对象(除异地安置的住宅被征收人子女外)携带相关材料到初教科进行入学凭证核查。
(二)部分未报名的片内生及政策照顾对象报名
8月18日至20日五城区小学接受本地学生及政策照顾对象报名。
(三)8月28日五城区各公办小学公示招生结果,新生发榜。
四
划片范围及过渡楼盘
1.塔亭路单号1—77号、立新路1.3.5.7号、二门里1—6号、三门里1—11号、蓆店弄1—7号、上池弄1---12号、下池弄1—22号;
2.仓前路1—149号、仓观顶2—14号(双号)、崇圣庵2—18号(双号)、崇圣庵1—7号(单号)、朱厝庵1—10号、佛寺巷1—133号(单号)、佛寺巷2—98号(双号)、池后弄1—33号(单号)、池后弄2—78号(双号)、天安里1—9号(单号)、天安里2—18号(双号);
3.麦园路2—98号(双号)、麦园路41号、槐荫里1—5号、观井路29号弄5号、乐群路2—24号;
4.亭下路1—105(单号)、亭下路2—92号(双号)、亭下弄1—20号、亭下路76弄1—11号、亭下路77弄1号—5号、四贤里1—24号、爱国路1—7号、仓后街1—42号、花亭仓1—11号、金古弄1—19号、忠烈路1—28号、龙峰里2—82号、仓前路151—251号;
5.进步路10号—25号(不含21号)、麦园路13.15.17.21.29.31.35号、居安里1—38号、广居里新村1.2.16号;
6.聚龙明珠、聚龙尚书院;
7.太平洋城(一手房);
8.梅岭观海(一手房)。
五
片内生入学办法及流程图
(一)片内生入学办法
1.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均应作为片内学生安排入学:
①父母一方及适龄子女户籍同在招生片内,在片内同一地点有自己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登记证)并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的。
②父母双方确因实际困难五城区内未购房,父母一方及适龄儿童将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祖父母辈有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且户籍在同一地点的(如祖父母辈户籍不在同一地点应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2.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预防接种证。
(二)流程图
片内生入学流程图
6月16日至30日
登录网站或加入微信公众号或添加微信二维码(见附件)给予网络预报名。
家长可至学校门口查看网络预报名操作说明。
7月1日至10日
(双休日除外)
携带相关材料到划片小学进行入学凭证核查。
(详见片内生的入学办法)
7月17日
划片小学通过预报名系统审核片内生信息,系统会通过发送手机短信的方式通知入学凭证核查结果。
8月18日至20日
已经报名成功的片内生可不用到校,未报名的片内生到划片小学正式报名。
8月28日
小学公示招生结果,新生发榜。
六
特殊群体入学办法及流程图
(一)特殊群体类型
特殊群体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军人子女;
2.高层次人才子女;
3. 在我区投资经商的港澳同胞、华侨子女、外籍子女及优秀回国人员子女等属国家、省、市特殊照顾对象的;
4.台商子女(台湾同胞投资者子女及台资企业的台籍工作人员子女);
5.孤儿、烈士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的户籍关系在本片区但长期寄养在亲属家中的;
6. 2016年2月17日以后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农民和农民工子女;
7.台湾、香港、澳门籍适龄儿童和华侨子女需要在暂住地附近小学就读的;
8.外籍适龄儿童;
9.其他(①父母双方从事地质勘探等流动性较大的工作,需由亲属照管的学生;②父母双方因工作调动不在学生户籍地工作,需随父母居住生活的学生;③父母离异,抚养一方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或丧失监护能力,确需由其亲属抚养监护的学生);
10. 住宅被征收人适龄子女。
(二)入学办法
1.属于特殊群体的入学办法,请详见《仓山区教育局关于2017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仓教[2017]40号)文。
属于1——9情况的特殊群体,由其监护人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随带相关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于8月11日至17日(双休日除外)到区教育局初教科进行入学凭证核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小学。
住宅被征收人子女若属于异地安置的,由其监护人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随带相关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于8月11日至17日(双休日除外)到安置地片区学校进行入学凭证核查:
若属于货币补偿安置且尚未购房的,由其监护人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随带相关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于8月11日至17日(双休日除外)到区教育局初教科进行入学凭证核查, 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小学。
2.温馨提示:以上特殊群体6月16日到6月30日也要参加网络预报名。
(三)流程图
特殊群体入学流程图
6月16日至30日
登录网站或加入微信公众号或添加微信二维码(见附件)给予网络预报名。
家长可至学校门口查看网络预报名操作说明。
8月11日至17日(双休日除外)
住宅被征收人子女若属于异地安置的,由其监护人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异地安置地片区学校进行入学凭证核查;
政策照顾对象(除异地安置的住宅被征收人子女外)携带相关材料到初教科进行入学凭证核查。
(详见其他特殊群体入学办法)
8月18日至20日
到小学正式报名。
8月28日
小学公示招生结果,新生发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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