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家长帮论坛福州站 作者:福州幼升小 2017-12-10 20: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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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了关于2017年福州市随迁子女入学办法操作指南,希望对宝贝升学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一)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1.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小学统一实行电脑派位招生,获得省优秀农民工以上荣誉称号、市级劳模以上荣誉称号及市十佳农民工称号的随迁子女,可直接向暂住地教育局提出申请,按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予以安排。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小学需具备原籍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父母双方辖区内居住证或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随迁子女父母如2月28日及以前暂住登记信息已录入福建省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并持有辖区内福建省暂住登记凭证,随迁子女也可以申请就读公办小学。如果随迁子女父母持有居住证但为2017年3月1日后(含3月1日)变更居住地到辖区内的,不符合电脑派位条件,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五城区优先派位条件:在随迁子女具备公办小学就读条件的前提下,对学校第一志愿学生设置以下派位优先等级:
(1)最优先:父(母)持有志愿学校片内房产份额50%(含)以上的随迁子女。
(2)次优先:父(母)3月1日前在居住地所在区持有营业执照并具备纳税证明(国税、地税电子发票)的随迁子女。
(3)第三优先:父母一方在市区持续缴纳社保6个月(截止当年6月30日)以上的随迁子女。
3.五区以外户口的适龄随迁子女必须预报名,如未预报名,无法参加电脑派位,无法就读公办学校。
4.随迁子女家长提供以下材料:居住证(如未办理居住证需提供2月28日前办理暂住证及劳动合同)、户口本、身份证、
优先条件:社保缴费清单、营业执照及纳税电子发票、房产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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