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家长帮论坛厦门站 作者:范小筒 2017-12-11 16:28:24
相比2016年,我区2017年的《实施细则》主要有以下两个变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一是贯彻落实国家居住证精神,明确暂住证和居住证合并计算的方法:
有关暂住的要求按居住要求实施,并根据随迁子女父母在公安机关记录的实际居住时间计算积分。随迁子女父母申领居住证前在公安机关记录的暂住时间,与居住时间合并计算积分。按公安机关规定,2016年12月1日前办理暂住证且暂住证有效期在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期间的随迁子女父母,在申领居住证时由于公安机关的原因出现衔接断档的,断档时间计入居住时间连续计算。
二是积分入学程序整体前移半个月
2017年4月14日-28日提交申请,被派入公办小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2017年7月29日办理入学手续。
三、《实施细则》规定的随迁子女参加小学积分入学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年满六周岁(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出生)的随迁子女参加积分入学,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随迁子女父亲(母亲)近一年在厦门市务工(含1年,截至申请入学当年8月31日),且申请时仍在厦门市务工。
2.随迁子女父亲(母亲)近一年在厦门市连续居住(暂住)(含1年,截至申请入学当年8月31日),且申请时在同安区居住(暂住)。
3.随迁子女父亲(母亲)最近2年参加厦门市社会保险年限累计达1年(含1年)以上(截止申请入学当年8月31日)。
四、积分计算有什么变化?
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的计算体系没有变化,仍按基本分30分、实际工作生活积分70分和附加分10分等三部分计算,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照样可以获得5分的加分。
五、2017年积分入学主要程序是什么?
2017年积分入学共有以下七道程序:
(一)实名注册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父亲(母亲)可登入“i厦门惠民平台”(http:www.ixm.gov.cn)进行实名注册。
(二)预约登记
4月14日至4月28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选择网上预约登记或现场预约登记任一方式进行。
1.网上预约登记。4月14日至4月28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于规定时间内登陆“i厦门惠民平台”的“积分入学”栏目进行预约登记。
2.现场便民预约登记。4月23日,个别符合条件且无上网条件的随迁子女可于规定时间内到各片区便民服务点进行现场预约登记。
(三)系统核定
系统自主调取申请人的居住(暂住)、缴交社会保险、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等信息进行审核并试算积分,同时以短信通知家长登录系统进行积分确认。
学生家长如对材料审核情况有异议可于6月2日前通过I厦门积分入学平台提出复核申请,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教育部门将于6月中上旬公布积分试算结果及积分确认方式,逾期未进行积分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在我区参加积分入学的资格。申请人如对积分试算结果有异议,可于积分试算结果公布之日起至6月18日24:00前在网上直接申请复查,逾期不予受理;申请人如对积分试算结果无异议,应及时进行积分确认。
(四)公示积分
6月26日至6月30日,同安区教育局公示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并向社会公示5天,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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