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家长帮论坛长沙站 作者:杨婷一 2017-12-14 15:18:53
4.高新区实行单校划片,具体做法是怎样的?
一是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一所小学对应一所中学,一所中学可对应多所小学,实行划片入学;二是新建小区配套学校,主要接受小区内业主子弟入学;三是跨区生和外地回长小学毕业生,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户籍与房产情况按照生源排序和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划片入学;四是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生源排序和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划片入学。
5.持共有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的业主子女是否可以享受入学指标?
持共有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的业主,共有人之间系祖孙、父子(女)、母子(女)关系才能享受该套房入学指标。
6.非住宅性质的房产证是否可以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的依据?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办法》(长办发〔2016〕5号),我市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其产权证性质必须为住宅。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
7.二手房业主子女可以享受入学指标吗?
二手房业主(含继承、赠与的业主)子女入学,如果前业主没有享受入学指标,可以继续使用;如果前业主已经享受入学指标,则自前业主享受学区指标之日起满6年后方能再次享受入学指标。
8、2017年长沙教育行政部门在规范招生行为方面有哪些措施?
2017年我市将继续执行“公办不择校、民办不择优”招生政策(民办不择优指义务教育阶段),强力规范招生和办学行为。
一是加大督查力度。市教育局成立由纪检、监察、督导、基础教育、民办教育、学生工作等部门联合组成督查组,进行巡视、督查,以规范招生行为。督查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
二是建立约谈制度。凡是在招生过程中不听招呼违规招生的学校,其学校主要负责人将由市教育局局长进行诫勉谈话,约谈信息在媒体刊登。
三是完善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并将局长信箱向学生、家长通告。纪委、监察室0731-84899756,84899743;基础教育处0731-84899710;民办教育处0731-84899715,公布局长信箱网址:http://www.csedu.gov.cn/InterfaceZone/ SubmitMail.aspx,接受大家的监督,受理社会举报的学校、培训机构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
四是强化责任追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区县(市)教育局及学校“一把手”的责任,发现问题,视情节轻重,分别对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个人年终考核降等直至追究行政责任。对学校给予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年终考核降等处理。对民办学校分别给予警告、限期整改、核减招生计划、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民办培训机构违反政策,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并在相关媒体予以公示。
长沙市教育局中招办
2017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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