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家长帮论坛东莞站 作者:叫我小吴吧 2017-12-18 15:44:48
整理了关于2017年东莞外国语学校招生非莞籍学生报名须知,希望对宝贝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2017年东莞外国语学校招生非莞籍学生报名须知
我校2017年小学一年级和初一年级均招收按规定可享受政府入学优惠政策的非东莞市户籍学生以及父母至少一方为东莞户籍的非莞籍中国(含港澳)学生。小学一年级和初一年级招收非东莞户籍新生不超过本年级招生计划总人数的10%。
一、报名资格及所需材料
按规定可享受政府入学优惠政策的非东莞市户籍学生,具体为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学生:
1. 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市工作,并持有效《东莞市特聘人才工作证》或引进人才类《广东省居住证》的非东莞市户籍学生。
2. 符合《东莞市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政策和享受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骨干人才子女入学待遇的非东莞市户籍学生。
以上两类学生报名时须提供:
①人才本人身份证;
②父母双方或一方在莞工作证明;
③东莞市人力资源局颁发的《东莞市特聘人才工作证》或东莞市人才办等颁发的《特色人才证》或省人力资源部门颁发的引进人才类《广东省居住证》或企业注册所在镇街教育部门盖章的企业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含倍增计划试点企业);
④学生本人户口本或身份证;
⑤亲子关系证明(只需提供以下证明之一: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县级或以上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子关系证明、县级或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亲子关系证明、DNA检验鉴定书);
⑥学生近期一寸彩色登记照一张。报读初一年级的学生还需提供学生教育程度证明(即全国平台《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或小学毕业证、小学在读学校证明等)。
3. 符合台湾人士子女及华人华侨入学优惠政策的台湾学生或华人华侨学生。
此类学生报名时须提供:《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或《东莞市华侨华人子女入学证明》;学生近期一寸彩色登记照一张,台湾籍学生还须提供本人和家长的台胞证。
父母至少一方为东莞市户籍的非莞籍中国(含港澳及东莞市以外的国内其他地区)学生的父母具体是指:
1. 亲生父母。
须提供以下证明之一: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县级或以上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子关系证明、县级或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亲子关系证明、DNA检验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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