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步:部门审核(5月22日-6月26日):
各审核部门根据申请人在网上填报的信息以及上传的佐证材料照片,进行审核和网上评分。
第三步:积分查询(5月22日-7月3日):
申请人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后,可登录“积分入学报名系统”http://jfrx.gov.cn或http://shenbao.dg.gov.cn,查询个人积分。(由于项目审核进度不一,申请人可不定期登录网站,陆续查询项目评分结果)。
第四步:积分复核(6月28日前):
申请人对系统上评分结果有异议的,可根据相应项目审核部门的操作指引,到相应的审核部门现场进行积分复核。复核时间截止至2017年6月28日下午17:00,逾期不再接受积分复核。
◆为了避免复核扎堆,建议申请人家长在小项积分公布后,如有异议尽快联系审核部门。
第五步:现场确认(7月3日前,除7月1-2日外其他节假日不接受确认):
申请人对积分无异议后,应尽快带上基本申请材料(见本指引第七条)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积分入学申请地所在的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进行资格确认和积分确认。不按时确认的,将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为了避免复核扎堆,建议申请人家长在积分无异议后,尽快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和积分确认。
第六步:积分公示(7月4日-7月10日):
现场确认期结束后,各镇街教育部门按照申请人的积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并向社会公示申请人的积分和排名。
第七步:志愿修改(7月5日-7月6日):
申请人根据自身的积分和排名,如需对填报的志愿进行修改的,可于7月5-6日登陆报名系统,进行志愿修改。(志愿修改截至时间为7月6日17:00。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第八步:学位安排(7月11日-14日)
各镇街教育主管部门根据申请人的积分、排名、填报的志愿以及学位供给情况进行学位安排(包括公办学位和享受政府学位补贴),并做好通知录取工作。
七、现场确认所需的基本申请材料
(一)必备材料
1.申请人(随迁子女):户口本和身份证(如申请人未办理身份证,但户口本上能显示身份证号码的,可不用提供身份证)
2.积分方(父或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口本、身份证和我市《广东省居住证》
3.申请地证明材料:
◆积分方选择以“服务地”申请入学的,选择以下四种方式之一提供申请地依据材料:
(1)就业的,提供积分方的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合同不能显示工作所在镇街的,需辅助提供工作单位证明);
(2)以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等形式在莞工作的,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3)经商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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