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家长帮论坛东莞站 作者:叫我小吴吧 2017-12-18 19:58:50
(2)申请跨学区借读的,由家长提出借读申请,需要提供在借读学区工作证明(社保清单)或居住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并带齐有关入学材料(登记表、户口簿、出生证)在规定时间内到凤岗镇宣传教育文体局报名。
(二)特殊群体及优惠政策群体申请入读事项
1.招生对象:
(1)祖籍为凤岗或父母凤岗镇户籍人员的非凤岗户籍或无户籍的适龄子女;
(2)具有东莞市其他镇户籍,在凤岗镇工作或居住有房产人员的适龄子女;
(3)持有属于广东省人才引进签发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3年及以上),并在凤岗镇工作及居住的务工人员适龄子女;
(4)持有《东莞市特聘人才工作证》并在凤岗镇工作及居住的务工人员适龄子女;
(5)户口挂靠在市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在凤岗镇工作及居住的人员适龄子女;
(6)在凤岗镇工作或居住的台湾人士(需持有东莞市台湾事务局出具并由市教育局基教科加签意见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和华侨华人(需持有东莞市外事局出具的《东莞市华侨华人子女入学证明》)适龄子女;
(7)近五年获得东莞市委、市政府或广东省厅级以上部门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并在凤岗镇工作及居住的务工人员子女;
(8)在驻莞部队服役期间被授予荣誉称号或荣立一、二、三等功,退役后在东莞连续工作满一年或在东莞购买社会养老保险满一年,并在凤岗镇工作及居住的务工人员子女;
2.报名时间:2017年4月22日(周六)。
3.报名地点:凤岗镇宣传教育文体局。
4.报名办法:
由家长填写《凤岗镇公办学校特殊群体学生入学登记表》并贴上一寸免冠彩色相片到原就读学校(幼儿园)审批,再带齐相关证明材料及儿童入学材料(登记表、户口簿、出生证)在规定时间内到凤岗镇宣传教育文体局报名。
其中招生对象第(1)类需要提供村委证明,第(2-8)类需提供在凤岗工作的证明(社保清单)或居住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三)积分制入学申请入读事项
我镇将根据《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文件精神,具体申请办法另行通知。
(四)重点企业人才申请入读事项
1.招生对象:符合《东莞市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或《凤岗镇倍增计划重点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的企业人才子女
2.报名时间:2017年6月份
3.报名地点:凤岗镇宣传教育文体局
4.报名办法:将根据《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具体申请办法另行通知。
三、录取工作安排
镇宣传教育文体局依照招生原则及招生工作安排录取,并统筹安排就读学校,7月10日前由各学校通知家长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四、附则
(一)申请人必须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一经查出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入学资格,由申请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义务教育阶段已建立全国统一学籍档案管理平台,申请入读小学必须在满6周岁入读一年级的基础上符合相对应的年级年龄,如学籍管理平台无法办理学籍登记(录入),取消入学资格,由申请人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
(三)小学、初中在校生不能申请留级重读,如入读后查出留级重读,不能正常在全国统一学籍档案管理平台办理学籍管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入学资格,由申请人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
(四)聋哑和弱智儿童到东莞启智学校报名。详情请阅《东莞市启智学校招生简章》(东莞市莞城区东城南路6号,咨询电话:22481020、22329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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