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家长帮论坛东莞站 作者:叫我小吴吧 2017-12-19 19:10:00
2.积分制民办学位补贴入围分数线划分:未被公办学校录取的申请人,我镇将按照积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结合我镇民办学位补贴指标数,即小学6840个(含非起始年级),初中1331个(含非起始年级),确定入围民办学位补贴的申请人名单。按照市的要求,入围民办学位补贴的申请人,将根据积分排名及学位指标,按照补贴学位总数的20%、80%的比例,划分为两个档次,获取相应的学位补贴。
3.民办学位补贴入学方式:入围民办学位补贴的申请人自行联系民办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并在注册时先向学校缴纳学杂费,再按照“先交后补”的原则,在开学后,由市、镇财政部门委托民办学校按照相应的学位补贴标准发回给家长。
(二)录取原则
1.总原则:先录取公办学位,再录取民办补贴学位。
2.公办学位:按照我镇各校提供的学位数量,结合申请人的志愿,按积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三)积分公示、志愿修改及学位安排时间
1.积分公示:现场确认期结束后,7月8-14日,我镇将按照申请人的积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并向社会公示申请人的积分和排名。申请人可登陆长安教育网或长安教育微信查询公示名单。
2.志愿修改:申请人根据自身的积分和排名,如需对填报的志愿进行修改的,可于7月10-11日登陆报名系统,进行志愿修改。(志愿修改截至时间为7月11日17:00,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3.公办学位安排:7月15-18日根据申请人的积分、排名、填报的志愿以及学位供给情况进行学位安排,7月28日前,将由录取学校电话通知各申请人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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