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家长帮论坛东莞站 作者:叫我小吴吧 2017-12-19 21:23:27
整理了关于2017东莞市横沥镇录取明细和入围最低分参考,希望对宝贝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一、学位供给安排
年 级
学 校
|
小 学
|
初中
|
|||||||
一
年 级
|
二
年 级
|
三
年 级
|
四
年 级
|
五
年 级
|
六
年 级
|
初
一 级
|
初
二 级
|
初
三 级
|
|
公办
中心小学
|
30
|
0
|
0
|
0
|
25
|
22
|
—
|
—
|
—
|
公办
第二小学
|
138
|
5
|
0
|
7
|
13
|
16
|
—
|
—
|
—
|
公办
横沥中学
|
—
|
—
|
—
|
—
|
—
|
—
|
162
|
25
|
0
|
民办
学位补贴
|
1988
|
115
|
二、录取方法:
1、我镇将根据学位供给数量,按积分从高到低,分两批录取。第一批为公办学校,录取达到公办学校录取分数线的学生;第二批为享受民办学位补贴,登记达到学位补贴录取分数线的学生。达到公办学校录取分数线的学生,也可填报镇内民办学校。
2、公办学校:按照相应年级提供的学位数,结合申请人填报的志愿,按积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例如第一志愿填报中心小学一年级有 100 人,积分前30名安排到中心小学,其余部分将调剂到第二小学。
3、民办学位补贴:公办学校录取完毕后,分别根据小学和初中提供的民办学位补贴数量(分小学和初中两学段录取,不设年级具体数量),按申请人的积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此类被录取的学生自行联系镇内民办学校入读相应年级,已经在民办学校就读的可继续在原民办学校就读,享受学位补贴。
4、因申请人积分相同而超出学位供给计划数的,由宣教办通过抽签的形式确定录取。
三、民办学位补贴说明
1、补贴方式:被录取的申请人需自行联系镇内民办学校,并按照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在注册时先向学校缴纳全额学杂费,再按照“先交后补”的原则,待开学后,由市、镇财政委托民办学 校按照相应的学位补贴标准发回给学生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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