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家长帮论坛佛山站 2017-12-22 20:27:33
整理了关于佛山龙江镇2017公办小学招生工作方案,希望对宝贝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一、招生对象
年满 6 周岁(2011 年 8 月 31 日前出生,含 8 月 31 日),
身体健康,有正常学习能力,具有龙江镇户籍或符合借读条件的
非龙江镇户籍儿童。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实行阳光招生, 加强招生
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录取结果等
信息全面公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镇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统筹全镇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
镇教育局负责协调户籍生的
招录、政策性借读生以及普通借读生的学位调配安排;镇综治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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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维稳办负责协调普通借读生的招录工作,做好积分申请受理、
审核计分工作。
(二)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原则。
以户籍或实际居住地为准,
相对就近安排在与大学区对应的学校就读,实行免试入学。
(三)坚持分类分批录取原则。
分三批次招生,第一批录取
户籍生(含跨学区户籍生) 、高层次技术人才子女;第二批录
取政策性借读生(含顺德区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子女);第三
批录取普通借读生。
三、生源界定
(一)户籍生:指适龄儿童具有本区户籍,分学区内户籍生
和跨学区户籍生。
1.学区内户籍生:适龄儿童的户籍在本镇划定的学区范围
内。
2.跨学区户籍生:
适龄儿童的户籍不在本镇划定的学区范围
内,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跨学区报读:①父母其中一
方的户籍在申请就读学校的大学区范围内;
②父母其中一方在申
请就读学校的大学区范围内有建筑面积不低于 80 平方米的自有
产权住房;③长期在龙江居住,但户籍不在龙江的本区户籍生。
(二)高层次人才子女:符合《顺德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
管理办法(试行) 》(顺府办发〔2015〕175号)文件规定条件
的人员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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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顺德区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子女:根据《顺德区人
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德区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专项行动
方案(2016-2020 年)的通知》(顺府办发〔2015〕164 号)
精
神,每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年可推荐1 名工作人员子女申请义务
教育入学,申请入读的年级为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小学一年
级和初中一年级)的公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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