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家长帮论坛西安站 作者:迷小鹿i 2018-01-16 14:56:21
整理了关于西安市幼升小入学全攻略,希望对宝贝升学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2018年幼升小紧罗旗鼓的开始了!很多家长都对幼升小的相关报名要求不是很了解,下面总结了一些近年幼升小的常见问题,供各位家长参考!如有不妥欢迎家长跟帖指正!
■ 年龄问题 ■
1、儿童入学年满几周岁?
答:6周岁。如2017年新生入学的适龄儿童是指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儿童,根据往年政策情况,2018年新生入学的适龄儿童是指201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儿童。
2、孩子还差几天满6岁,不够年龄能否提前上学?
答:不可以提前入学。《义务教育法》规定,小学入学年龄为6周岁,学校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西安市目前实行电子学籍,一人一学籍,终身不变,提前入学更不允许了!
3、因为一些原因,孩子达到适龄年纪,能否延迟一年入学?
答:原则上没有硬性规定,但是根据具体情况,如意向公办学校或学位房入读方式,需要确认所对应的学校是否可以保留学位。如正常情况下延迟一年入学,在次年入学时需要提供户籍所在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无学籍证明。
■ 户籍问题 ■
1、父母有自己住房,但学区不好,能否将户口迁入老人、亲戚或其他人家?
答:不可以。孩子应跟父母的户口在一起,居住在父母自己的产权房内。报名要持孩子父母亲的产权证及户口本。
2、家长有几处住房,怎样确定孩子在哪里报名上学?
答:根据西安市有关规定,凡有两套以上住房的家长,父母应以一处(有产权证的)作为相对固定居住地,3人户口在一起,且实际居住在有产权证的那套住房里,报名时,凭该居住地的产权证及户口本到所在施教区的小学报名。
3、持老人产权证能否报名?
答:老人特指孩子的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持老人的房产证报名应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孩子的父母双方都未购房或未分配住房,确实都没有自己的住房;二是父母婚后,孩子出生后三人的户口一直都与老人在同一户籍上,且从未迁移过;三是父母、孩子与老人实际常住在一起。如果父母有住房,即使孩子出生后户口在老人处从未迁移过,也应回到孩子父母产权证所在的施教区学校入学。
4、孩子的户口随父母中的一方在施教区,另一方户口在外区行吗?
答:属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按正常入学办理:孩子的户口随父母一方在施教区,父母中的另一方是指不在西安地区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父母离异,孩子户口随法定监护人所具有的产权证,且实际常住在其施教区。
5、孩子的户口与老人在一起,父母在另外一处行吗?
答:孩子户口跟老人在一起,前提是孩子父母双方都是不在西安地区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及父母在外地工作的,要有相关证明或材料,方可按正常入学办理。如果父母是在西安地区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且有住房,那么孩子户口应随父母在一起。
6、我不想上家附近的学校,想择到另外的学校应怎样报名?
答:凡是因故要到施教区以外的学校借读的学生,也应先在学生父母亲的产权证及户口所在地的小学施教区办理正常报名手续,取得学籍后,才能办理借读手续。到借读学校借读填表时一定要注明借读年限。
7、我家住房已变更,怎样办理上学手续?
答:学生家庭住房变更,未办理转学,仍在原学校就读的按借读处理;如住房变更后,想在新的住房所属的施教区小学就读,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应持产权证及户口本(与产权证一致)到所在住房所属的学校联系转学,经学校验证同意后,再办理有关手续。如所需转入的学校班级人数确已满额,学校先登记,再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协调处理,安排到相对就近且有学额的学校就读。
8、我才购买了二手房,孩子怎样入学?
答:(1)一年级新生入学,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原则上应在孩子上学的前一年办理好二手房的产权证及户口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在此。提前一年的原因是孩子就读牵涉到教师、教室及教材的配备,而孩子所需的教材学校一般提前半年就预订。(2)施教区内二手房的每套住户里只能安排一名孩子在相应学校接受义务教育(非独生子女家庭除外)。
9、根据2017年的招生公告,2018年是民办学校入学也要求落户吗?
答:目前民办学校落户的要求主要集中在高新区的招简通知中,已确定2018年西安市高新区的部分民办学校是要求学生有学位房及户口落户,其他区实际情况根据2018年的具体规定来执行。
■ 外地生问题 ■
1、进城务工人员在西安是如何界定的?
进城务工人员以“合法稳定务工”为基本条件,界定如下:1、非本市户籍在本市居住务工的人员;2、本市城十区(含沣东新城)以外户籍,即蓝田县、周至县、户县户籍到主城区务工的人员。城十区(含沣东新城)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2、进城务工人员入学需要办理哪些证明?
实施“四证审核”制度。“四证”具体内容为:
(1)户籍证明: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和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原籍户籍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材料(出生证或其他有效证件)。
(2)居住证明:
1、西安市以外户籍的随迁子女父母(法定监护人)共同居住地派出所办理的西安居住证。
2、周至县、户县、蓝田县户籍的务工人员,需提供的居住证明材料有:
①租房:父母双方或其他监护人身份证、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区居住的有效房屋合同、房屋所有人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现居住地社区的居住证明。
②购房:父母双方或其他监护人身份证、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现居住地社区的居住证明。
(3)务工证明:父母双方合法的劳动务工合同或营业执照等务工证明及相关材料。要求父母双方至少一方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的合法有效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办理的合法有效个体营业执照。签订的其中提供劳动合同的同时还需提供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件(复印件)。
(4)流出证明: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在当地无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无监护条件同意流出证明》参照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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