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罗湖区教育局 2018-01-30 16:08:00
2018年深圳罗湖区学位预警通告:非深户购房/租房未满1年不提供公办学位。
各位家长:
我市2018年小一、初一学位申请预计将于4月份启动。根据预测,2018年我区小一、初一适龄儿童继续大幅增加,我区公办学校仍然有较大的学位缺口。因此,深圳户籍在罗湖区临时购房、租房(不满一年,截止时间为当年3月31日)不保证就近入学;非深户籍在我区临时购房、租房(不满一年,截止时间为当年3月31日)不提供公办学位。
现将我区2018年公办小一、初一学位申请的主要事项预告如下,请适龄儿童家长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提前做好准备。
一、申请学位需交验的证明材料(验原件,不用交复印件)
(一)深圳户籍儿童
1.儿童出生证(仅申请小学一年级需提供)、全家户口本。
2.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或产权证明),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租房居住的提供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
(二)非深户籍儿童
1.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儿童出生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及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港澳籍儿童还需核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父母与子女亲属关系证明;
3.父母在本市的有效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登记备案时间连续满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凭证,或连续满1年以上的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4.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记录;
5.父母的计划生育信息记录。
连续满1年的计算,以2018年3月31日为基准向前倒算;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
(三)享受政府相关政策优惠人员子女
属于享受政府特殊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二、对申请材料的重要提示
(一)租房居住的须提供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出具的,显示父母(或监护人)在本市没有房产的《房屋产权查询证明》和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内地居民采集表》。
(二)非深圳户籍租房户要求地段内合法租房居住至少一年以上作为基本申请条件(以《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签发日期为准,截至2018年3月31日止满一年)。
(三)关于商务公寓及单身公寓、单身宿舍
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商务公寓属办公类建筑,不提供学位配套”的规定,若家长用非住宅用途公寓类房产(包括商务公寓、酒店式公寓、单身公寓、单身宿舍等)在我区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须提供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出具的,显示父母(或监护人)在本市没有房产的《房屋产权查询证明》和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内地居民采集表》,按特殊房产处理。(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地址:罗湖区北环大道1022号金湖文化中心大厦)
(四)学区内一套住房只提供一户住户(一对夫妇)的孩子申请学位。如同一套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学位,必须是相同的父母或监护人。
(五)招生系统将直接在网上与计生管理系统比对申请儿童家长的计生状况。家长务必提前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或完善计生信息,以免影响学位申请和入学资格审核。
三、对申请学校的预警提示
(一)下列学校学位特别紧张,请各位家长结合自身情况,提前做好预判和应对
小学:深圳小学、莲南小学、仙桐实验小学(含莲塘校区)、华丽小学、翠茵小学、东晓小学、淘金山小学、布心小学、草埔小学、凤光小学、笋岗小学、红岭小学、桂园小学、红桂小学、人民小学、螺岭外国语实验学校(含湖贝校区)、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北斗小学、翠北实验小学、东昌小学、滨河小学、大望学校、洪湖小学、碧波小学。
初中:深圳中学、第二实验学校初中部、翠园中学初中部、翠园中学东晓校区、罗湖外语学校初中部、罗湖外语学校初中实验部(原罗芳中学)、桂园中学、笋岗中学、文锦中学、布心中学、松泉中学。
(二)下列学校实行学区住房学位申请限制
小学:深圳小学、螺岭外国语实验学校(含湖贝校区)、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红岭小学、笋岗小学、红桂小学、桂园小学、人民小学、滨河小学、翠北实验小学、洪湖小学、锦田小学、凤光小学、草埔小学、华丽小学、翠茵小学、布心小学、东晓小学、淘金山小学、东昌小学、北斗小学、水库小学、莲南小学、仙桐实验小学(含莲塘校区)、碧波小学、松泉中学小学部等二十八所小学(校区),学位锁定六年。
初中:深圳中学初中部、第二实验学校初中部、翠园中学初中部、翠园东晓校区、罗湖外语学校初中部、桂园中学、罗湖外语学校初中实验部、笋岗中学、文锦中学、东湖中学、松泉中学等十一所中学,学位锁定三年。
注:相同父母或监护人的多个孩子不受影响。
罗湖区教育局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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