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浦东新区教育局 2018-03-01 18:46:31
(二)信息公开
2018年3月16日前,公办学校招生区域等相关信息在浦东新区招生办公室网上公示(网址:www.zsb.pudong-edu.sh.cn)。
(三)入学信息登记
1.第一批信息登记
登记对象:民办三级及以上幼儿园在园适龄儿童、未入本市幼儿园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和本区小学五年级毕业生、外省市回沪的本区户籍五年级学生。
登记时间:2018年4月8日-4月23日。
登记地点:民办三级及以上幼儿园适龄儿童通过就读幼儿园登记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未入园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在区招办(地址:南码头路118号)登记入学信息。本区小学毕业生在就读小学完成入学信息登记。外省市回沪的本区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在区招办登记入学信息。
小学阶段招生,家长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后,须在4月23日前按照规定样式上传适龄儿童的照片,作为入学报名、公办小学验证或民办小学面谈活动(以下简称面谈)的重要依据。
初中阶段招生,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如确需回外区户籍(居住)地入学,应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办理申请截止日为2018年4月13日)。
2.第二批信息登记
登记对象:未入园及新来沪的非本市户籍随迁子女。
登记时间:2018年6月4日-8月10日。
登记地点:随迁子女家长自行前往尚有学额的公办学校或政府委托招生的纳民小学,完成信息登记、审核、确认。
教育署负责审核政府委托的民办学校所招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材料。
(四)入学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小学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2018年4月26日-5月3日。
(五)入学安排
区招办负责对二级及以上幼儿园中的适龄儿童及本区公办小学毕业生进行入学安排,于2018年5月9日前完成。教育署负责对民办三级幼儿园中的适龄随迁子女及纳民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进行入学安排,于2018年5月14日前完成。
(六)信息抽查核实
2018年5月13日-5月14日,区招办对第一批信息登记对象的证件材料进行原件抽查。
(七)验证
1.小学验证
2018年5月17日前,区招办通过“上海市义务教育报名系统”或手机短信,向学生家长发出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通知,告知公办学校验证安排,5月19日-5月20日,学生家长持相关证件(原件)前往相应的公办小学进行现场核对。
如家长不选择报名公办小学,又未被民办小学面谈后录取的,根据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比如同属人户一致类,即排在此类靠后)为原则,按照本区招生政策和相关学校招生细则安排入学。5月31日区招办通过“上海市义务教育报名系统”或手机短信,向学生家长发出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通知,告知公办学校验证安排,6月2日-6月3日,学生家长持相关证件(原件)前往相应的公办小学进行现场核对。
2.初中验证
2018年5月31日前,区招办通过发放《初中入学告知书》的形式,向学生家长发出公办初中验证通知,告知公办学校验证安排,6月2日-6月3日学生家长持相关证件(原件)、入学告知书前往相应的公办初中进行现场核对。
(八)招生录取
区招办于6月20日前下达第一批招生录取名单,7月10日前下达第二批招生录取名单。各公办学校于8月15日前完成入学通知书的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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