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家长帮厦门站 作者:范小筒 2018-03-19 13:06:33
5.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其父母均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且均非本市户籍的,应提供父亲(母亲)在厦务工、居住和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证明。
《香港和澳门学生就读申请表》可在市教育局—网上办事—表格及常用文件一栏下载。
十、台胞适龄儿童如何申请入学?
在我市居住的台胞适龄儿童申请入学应提供以下材料,由市、区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到居住地所属片区内小学就读;也可由其父亲(母亲)事先与学校联系,获准后办理就读手续。
1.填写《台湾学生就读申请表》一式两份,交市台办确认并盖章;
2.适龄儿童家长在厦购房置业或工作的证明材料;
3.学生本人及父母的身份证明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我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学生本人及其父亲(母亲)《华侨港澳台同胞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台湾学生就读申请表》可在市教育局—网上办事—表格及常用文件一栏下载。
十一、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如何申请入学?
在我市居住的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申请入学应提供以下材料,由市、区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到居住地所属片区内小学就读;也可由其父亲(母亲)或法定监护人事先与学校联系,获准后办理就读手续。
1.填写《华侨和外籍学生就读申请表》一式两份;
2.适龄儿童家长在厦购房置业或工作的证明材料;
3.市外侨办开具的介绍信及复印件;
4.学生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或护照;
5.我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学生本人及其父亲(母亲)《华侨港澳台同胞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华侨和外籍学生就读申请表》可在市教育局—网上办事—表格及常用文件一栏下载。
十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工作主要日程安排是什么?
今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工作日程安排详见下表。
十三、今年小学招生工作有什么纪律要求?
严禁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儿童入学,违规招收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严禁录取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公布的新生入学,各公、民办小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或减少招生规模;严禁将各种竞赛、考级和奖励证书作为入学依据;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公办小学未经市教育局核准,一律不得以特长名义招收学生,不得擅自举办各类特色班。对自主招生的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时,禁止采用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
十四、各区教育局的招生咨询电话是什么?
思明区:2684510(义教办)、5862707(教育科)
湖里区:5722668
集美区:6682707,
海沧区:6589197
同安区:7035792,
翔安区:7889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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