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杨浦区教育局 2018-03-27 13:13:45
2018年上海市杨浦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登记入学实施细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户籍人员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沪府发[2011]74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8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进入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一、基本原则
2018年杨浦区仍然试行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户籍在外区,居住在本区;或者户籍在本区,居住地与户籍地不在同一街道的,在进行入学登记时,家长可凭户口簿原件和《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申请回执》,选择并确定在户籍地就读还是在居住地就读的意愿。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二、实施办法
(一)统筹入学基本方式
户籍地与居住地不一致,需在居住地登记入学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以下简称人户分离),必须先到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申请回执》,并在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时选择“居住地入学”。
区教育局根据“相对就近”原则,原则上以同一街道内学校统筹为主,如街道内统筹资源饱和,可在区域内学校统筹。
(二)办理时间
1、4月8日-4月23日在幼儿园进行网上信息登记
2、4月26日-4月28日民办小学网上报名
4月26日-5月3日公办小学网上报名
3、5月19日-5月20日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根据短信通知,到教育局指定验证点办理验证手续。
4、6月2日-6月3日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报名民办小学,但未被录取的学生家长,根据短信通知,到教育局指定验证点办理验证手续。
(三)所需材料
1、全家户口簿原件;
2、《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申请回执》(截止2018年4月23日之前办理);
3、预防接种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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