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家长帮论坛宁波站 作者:小肥羊233 2018-04-08 20:20:14
整理了关于2018宁波鄞州区小学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幼升小招生政策,希望对宝贝升学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政策
总体要求
1.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招生程序和招生行为,实行“阳光招生”,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 坚持义务教育分级办学、属地管理原则,由区教育局统一出台招生政策,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统筹协调安排,各镇(街道)教辅室、学校负责具体实施。
3. 坚持以公办接纳为主、优者优待的原则,教育资源紧张的镇(街道)要尽量通过内部挖潜、增加学位,并按照社保缴纳时间的长短从公办到民办有序接纳来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2019年起,鄞州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将全面实行积分入学政策。
4. 坚持居住(暂住)地就近入学原则,工作地与居住地均在鄞州区但跨镇(街道)的“工住分离”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由居住地接纳,尚有学位的,还应接纳跨区域“工住分离”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入学条件
1. 入学基本条件
2018年秋季,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需要在鄞州区入读小学(初中)一年级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四项条件:
(1)申请人一方在鄞州区有稳定职业(指与鄞州区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在鄞州区专业从事农业种养业);
(2)申请人一方在鄞州区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外来工社会保险(截止到2018年4月30日,依次上推已连续按月缴纳一年及以上,且延续到查验日仍然在参保,补缴无效);
(3)申请人双方在鄞州区取得《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一年及以上(截止到2018年4月30日,已连续居住一年及以上,且延续到查验日仍然在按规定办理,无中断)。
(4)申请人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除申请人符合上述四个条件外,2018年秋季入读小学一年级的儿童,必须年满六周岁(在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之间出生)。入学年龄超龄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教育局出具的《适龄儿童延缓入学证明》和县(区)级以上医院开具的原始诊断书,并且上述入学条件中的社保、居住需要满2年。
2. 需提供的材料
报名时,申请人除提供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等证明入学儿童年龄以及亲子关系的材料外,还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与鄞州区内用工单位签订的一年期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在现居住地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企业总部在宁波大市范围内,其分支机构在鄞州区注册的,需提供组织机构在册证明(个人或者其工作单位到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管部门窗口提出申请,由市场监管部门出具该机构是否在册证明)。在鄞州区专业从事农业种养业的需提供土地承包(流转)合同(具体标准及要求见附件1);
(2)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号码用于查验居住情况以及社保缴纳情况,申请人无须再到相关部门打证明。如果申请人只有一方持有《浙江省居住证》,属于离婚、另一方死亡、服刑、残疾等情况的人员,申请人离婚的需提供有效的离婚证明,另一方死亡、正在服刑的需提供有关法律文书,一方残疾的需要提供户籍所在地县(区)级及以上残联出具的残疾证明);
(3)户籍地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详见附件2,已缴纳社会抚养费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原江东片区报名及录取程序
1. 符合条件的原江东片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父母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鄞州区(原江东片区)外来随迁子女就学预报名平台(网址http://wlbm.nbyzedu.cn),或鄞州教育网链接飘窗(网站http://www.nbyzedu.cn/)进行操作。通过网络初审、相关部门审核和现场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学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2. 4月初在原江东片区各小学、幼儿园公布《2018年原江东片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申请入学通告》;
3. 4月9日9:00~4月20日17:00为原江东片区外来务工子女网上预报名登记的统一时段;
4. 6月底前根据平台预报名情况,会同公安、社保部门,对预报名学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初查。初查审核通过的家长根据预报名平台的短信提示,到现场提交鄞州区流动人口子女户籍地计划生育证明(附件2),再会同计生部门对相关证明进行查验;
5. 经审查后符合政策规定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由新生入学学校发出入学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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