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家长帮西安站 作者:团子童鞋 2018-04-09 13:37:26
开发区与行政区交叉地区入学问题
1、北郊凤城九路白桦林间小区,小孩没有地方上小学,划到文景小学,但文景小学不接受,说小区属于经开区,未央的学校不接受。
教育局回复:义务教育工作以区县管理为主,学区划分以家庭户籍为基础,开发区落户业主子女,按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共同划定的学区登记入学。具体请咨询经开区社会事业局,电话:86513854。
2、我是高新区丈八四路丈八家园的业主,我们小区是之前丈八北村拆迁回迁的小区,不远处有高新五小,而且这些学校是占用我们村之前拆迁的地盖的,但是我们周围的小区都可以上,我们不能上,就连在我们小区租房的外地人都能上,却把我们小区的学区划到3公里以外的丈八小学,作为一名学生家长,我只是想让孩子就近上学而已,我不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划分学区,请您帮我们解决孩子就近上学的问题吧!谢谢!
教育局回复:《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坚持“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义务教育工作以区县管理为主,学区划分以户籍为基础。我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始终坚持按户籍所在地免试就近入学。行政区与开发区交叉地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问题,我们一直在努力。
小编说:行政区与开发区的交叉地区主要指未央区(行政区)与经开区,浐灞生态区;雁塔区(行政区)与高新区,曲江新区。交叉地区厘不清的问题已经持续了很久,在入学上两方互相推诿实在不是什么解决方法。
按照政策,户口已转入开发区的子女,首先由开发区根据户籍统筹安排,若开发区无法全部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由开发区管委会协调行政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我是外来务工人员,也就是农民工。现在娃已经到了上小学的年纪,可是巨额的借读赞助费使我无法承受。我想问一下,难道我们外来务工人员就只能回老家上学吗?
教育局回复:根据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规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以流入地为主相对就近入学,以公办学校为主免试入学”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的“四证审核”制度,由区县教育局协调派位。
(1)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下同)持“四证”到区县教育局指定单位登记,由区县教育局组织审核后统筹安排。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和沣东新城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在原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2)进城务工人员是指:非我市户籍并在我市合法稳定居住务工的人员;周至县、蓝田县、鄠邑区户籍到主城区务工的人员。
(3)“四证”具体内容:
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的西安市居住证或在我市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其中,非我市户籍务工人员提供西安市居住证及相关材料;周至县、蓝田县、鄠邑区户籍进城务工人员提供由社区办理的我市居住证明及相关材料。
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原籍户籍证明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
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流出证明:户籍所在地政府街道办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在当地无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
(4)随迁子女入学的办理时间、条件、程序和办法由各区县教育局确定。
进城务工人员是大西安建设的重要力量,保障他们适龄子女入学是西安教育义不容辞的责任。您可联系居住证所在的区县教育局,在指定地点登记,区县教育局将统筹安排孩子入学。
户籍所在地与居住地不在一处
1、局长你好,我是东郊一名在职职工,孩子户口随母落于长安区,我户囗在新城区,教育局把孩子分到吉贤巷小学,每天早上6点半起床,7点走,路程将近50分钟,孩子太辛苦了,我在东郊咸宁东路纬什街附近有自己的住房,望领导给予解决孩子就近上学问题为盼,谢谢。
教育局回复:您好,感谢您对西安教育的关注。您的情况确实比较特殊。按照我市招生入学政策,学区划分是由各区县教育局牵头,以家庭户籍为单位进行划分的,您的孩子随母亲落户长安区,按照随迁子女政策是不允许在城十区交叉流动的,而您的个人户籍是在新城区,所以新城区教育局按照特殊情况把您的孩子统筹安排在新城区的学校就读,请您多理解。
2、局长你好,我有个问题要反映,我们一家现居住地在莲湖区辖区,但家里人员及孩子的户口都在沣东新城三桥街,想上莲湖区的远东二小,因为远东二小与我家是一墙之隔,比较便利。孩子明年2019年就要上小学了,市教育局的现行政策是不能跨区上学,这对于我们来说是个现实问题,希望你们能认真研究,不能单单按照户口所在地就近入学,也应考虑现居住地就近入学为好,期待你们的答复。
教育局回复:《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如您有特殊困难,请联系居住地所在的区县教育局,争取理解和帮助。
二胎问题
学区房在购房时并没有限定一套房只能一个名额,但学校规定只能一个名额,有两个孩子的情况时,大的上过,小的就不能上了,要上就要多交好几万甚至更多,这合适吗?国家允许这样收费吗?有这样的政策吗?任由学校说了算,学校是育人的地方,不能学校想要收多少钱就要收多少钱?学校不能是赚钱的机器,不能唯钱是图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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