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黄埔区教育局 2018-04-09 13:58:29
2018年广州市黄埔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指南
一、时间安排(点击查看附件1)
(一)申报时间:4月2日—4月15日;
(二)积分初审:4月16日—4月24日;
(三)申请复核:4月25日—4月27日;
(四)积分复审:4月28日—5月3日;
(五)公示排名:5月7日—5月11日;
(六)填报志愿:6月14日—6月19日;
(七)公布结果:6月25日。
二、申请对象(点击查看附件2)
(一)必须符合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非广州市户籍人员;
2.持广州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且满一年(截止至今年8月31日)。
(二)至少有一项符合条件
1.在黄埔区有合法稳定住所;
2.在黄埔区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
3.在黄埔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4.申请入读初一年级的随迁子女必须在黄埔区就读且今年小学毕业。
三、申请流程
(一)申请人在“广州市黄埔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积分入学系统”)网上申报、上传资料保存、报名确认,受理报名时间截止前报名信息可以修改,受理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可以再修改;
(二)各街镇资格初审(对于不符合资格及资料未及时上传的申请人予以退回);
(三)各职能部门、各街镇积分初审(根据职责分工审核);
(四)申请人网上查分(有异议可申请复核);
(五)各街镇受理复核(申请人在网上提交复核申请,同时递交纸质证明材料到各街镇积分入学窗口);
(六)各职能部门、各街镇积分复审(根据职责分工审核);
(七)公示积分排名(关注“黄埔信息网”、“广州黄埔发布”微信公众号);
(八)公布积分排名结果(关注“黄埔信息网”、“广州黄埔发布”微信公众号);
(九)申请人登录“积分入学系统”填报志愿;
(十)区教育局分批分配学校;
(十一)区教育局分批公布学位分配结果;
(十二)各随迁子女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
四、排名规则
(一)根据积分,从高到低排序;
(二)在总得分相同的情况下,则依次按申请人的居住证、养老保险分值从高到低依次进行排序;
(三)凡经两轮排名后排序相同的,作并列排名处理,具有同等积分入学资格。
五、申请步骤
(一)准备有效的基本材料后,登录“积分入学系统”,注册账号、上传资料图片(上传原件扫描件或图片规格为:jpg、png格式,大小2.5MB以下),并在系统确认提交;申请人按居住证地址选择街镇受理,居住证属外区的,选择我区就近的街镇受理;
(二)各街镇对申请人所填报及上传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申请人适时登陆系统查询本人信息是否退回,根据指引对不合格退回的资料和图片重新修改和上传;
(三)已在网上成功提交申请确认的,如有要求在网上补充变更资料,需到受理窗口提出书面申请,于受理日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上传申请资料,并重新确认;
(四)申请人应及时查询本人所得的积分,有异议的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提出复核申请,同时到“积分入学系统”所填报的街镇提交纸质材料。
六、指标及分值(点击查看附件3)
七、申请所需上传的材料(点击查看附件4)
八、证明材料办理指引(点击查看附件5)
九、黄埔区2018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各职能部门有关业务咨询电话(点击查看附件6)
十、各街镇计划生育审核咨询电话(点击查看附件7)
十一、各街镇出租屋租赁备案登记地址和咨询电话(点击查看附件8)
十二、黄埔区2018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各街镇咨询、复核地址和电话(点击查看附件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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