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黄埔区教育局 2018-04-09 14:45:03
2018年广州市黄埔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办法
申请条件:
广州市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并符合本区稳定职业、稳定住所、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任何一个险种)以及随迁子女的适龄随迁子女(当年8月31日前满6周岁,尚未入学、拟于当年入读小学一年级)申请在本区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或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
申请流程:
1、带齐证明材料到街镇积分入学服务窗口进行初审;
2、符合条件申请者在规定时间登录积分入学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3、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4、积分公示;
5、填报志愿(6月14-19日);
6、派发录取通知书(6月25日)。
相关说明:
黄埔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2018年黄埔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学位分配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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